最高检:充分发挥职能保护英雄烈士名誉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发出《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民行部门认真贯彻实施英烈保护法,深入摸排侵害英烈名誉荣誉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英烈保护方面职能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民行部门深入摸排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件线索,重视从新闻媒体上发现案件线索,注重从群众举报中获取案件线索。要与公安、民政、文化等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建立日常联络、信息共享机制,主动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实时协调法律适用、诉讼程序、司法援助等问题,提高办理相关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要充分运用支持起诉等职能,依法支持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要注意督促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属国有文物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相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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