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鳩占鵲巢」還拒不騰退,法院以拒執罪逮捕嫌疑人

租户“鸠占鹊巢”还拒不腾退,法院以拒执罪逮捕嫌疑人

自訴人蔣某與被告人譚某排除妨害糾紛一案,蔣某於2017年4月18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譚某騰空以租借為名佔有的房屋。利川市法院於同年5月8日依法作出判決,判令譚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騰空並遷出其佔有的房屋及屋內全部物品,將該房屋交付給蔣某。判決生效後,譚某未履行,蔣某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向譚某兩次下達執行通告書並對譚某兩次實施司法拘留措施,譚某仍然拒絕履行法律義務。

自訴人蔣某以被告人譚某構成拒執罪,向利川市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

利川市法院於今年6月15日予以立案。

鑑於被告人譚某的基本犯罪事實清楚,又存在逃避刑責追究而逃逸隱藏的可能,利川市法院依法作出逮捕決定,並於6月30日派出法警,到譚某躲避場所將其執行逮捕,送至看守所羈押看管。之後,譚某將面臨的是法律公平正義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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