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政策新變化!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將取消,竟是因爲沒必要?

由於工作地點、工作領域的變更,很多人需要經常更改養老保險繳費信息,這對於每個人而言都是十分麻煩的。於是有人就想:按月繳納過於費心費力,如果現在不交,以後再一次性補上,不是更方面嗎?

養老政策新變化!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將取消,竟是因為沒必要?

然而,就在今年年初,養老政策有了新變化,以天津市為首的政府表示,參保人不得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此後,這項政策也將在更多的地區推行。消息一出,許多網友表示心碎了。但其實,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對我們來說,才是最不划算的。

補繳,是指將之前欠下的養老保險費用補起來。對於職工個人來說,補繳還需要把企業的那一部分錢交上。如果當地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000元,按照最低的60%的繳費基數計算,繳費基數就為3000元,企業繳納20%,個人繳納8%,補繳就需要繳納28%,也就是每月補繳840元,每年補繳10080元;補繳15年,就需要150300元。

養老政策新變化!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將取消,竟是因為沒必要?

此外,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完成後,還需要繳納欠繳費期間的滯納金。滯納金是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如果按15年計算,一次性補繳所要繳納的滯納金也是一筆巨大的開支,是極為不划算的。更何況對於靈活就業者和城鄉居民來說,一次性補繳的經濟壓力巨大。有網友更是直言,如果我能夠一次性拿出來十幾萬用於養老保險,就完全沒必要擔心養老金的問題了。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的政策對於我們來說,其實相當"雞肋",如今取消,也是意料之中。

那麼,如果有人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又該怎麼辦呢?我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養老政策新變化!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將取消,竟是因為沒必要?

對於企事業單位職工來講,如果年齡在45到60歲之間才開始繳納養老保險的,需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退休後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補繳年限自定,但不得超過10年。除此之外,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費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人群,也可以補繳社會養老保險。

當然,這些人群雖然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但一般補繳年限都會有一定的限制,而且補繳時也是不能享受政府的補貼的。因此,對於養老保險,我們每個人還是老老實實按月繳納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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