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確履職,三河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月4日,廊坊紀委監委網站通報,三河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劉增祿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經查,劉增祿不正確履行職責,對所轄村黨支部書記被判處拘役後仍保留黨籍並擔任村黨支部書記負有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2018年5月23日,經中共廊坊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增祿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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