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工十年,掙的錢都被媽給弟當彩禮,聽到媽說的話我再沒回娘家

我十歲的時候媽媽生了弟弟,從此噩夢開始。自從弟弟出生以後,我媽所有心思都放在了寶貝兒子身上。家裡也好吃好用的一定是先給弟弟,不僅如此她還給我灌輸一種思想,就是我一定要讓著弟弟,事事以弟弟為先。

我從小到大的夢想都是當一個老師,高三畢業的時候,我的老師說以我的成績考上一個師範類本科沒有問題,但是我媽連高考都沒有讓我參加。我媽說家裡的條件只能供一個孩子上學,我是女孩兒,又是姐姐,只能把這唯一的機會讓給弟弟。

我打工十年,掙的錢都被媽給弟當彩禮,聽到媽說的話我再沒回孃家

我在家哭了三天,既然這樣我也不想在家裡待著了,我決定去廣州打工。我和村裡的其他幾個姐妹一起踏上了南去的列車,就這樣我成為千千萬萬的打工妹中的一員。剛到廣州的時候,為了省錢我住在地下室裡,我的工作就是在一家鞋廠裡打工。

那時候我還不到18歲,每天將近12個小時的工作讓我累的全身都散了架。即使是這樣,我也不願意再回家裡,在我心裡那就是我弟弟家,我媽只是我弟一個人的媽。

我打工十年,掙的錢都被媽給弟當彩禮,聽到媽說的話我再沒回孃家

那時候互聯網遠沒有現在那麼發達,每個月發了工資之後要麼自己留著現金,要麼需要把錢存到銀行裡。我媽跟我說:你一個女孩子身上帶著現金不安全,不如把錢寄回家裡,我幫你存著。她是我媽,我怎麼可能不相信她,於是我留夠自己的生活費,其他的統統寄給了我媽。

我想著等以後存夠的錢,我就參加自考。我自己存錢上大學,大學畢業了,我就不用像現在這樣幹體力活。我想當一個老師,我也想找一份體面的工作。一晃十年過去了,我已經快30歲了,我連個男朋友都沒有,這時候我媽突然打來電話,說我弟要結婚了。

我打工十年,掙的錢都被媽給弟當彩禮,聽到媽說的話我再沒回孃家

我趕緊回了趟老家,我做夢都沒有想到一個晴天霹靂正在等著我。我媽把我打工賺的錢全部當成彩禮給了我弟老婆家,我知道這個消息之後都要瘋了。我含著眼淚問我媽為什麼這麼狠心要這麼做?我媽說:"你的錢本來就是你弟的,你有什麼好委屈的?"聽了我媽說的話我立刻收拾了行李出了家門,後來我結婚生孩子都沒有通知過孃家人,我再也沒有進過孃家的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