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屆藝考生注意!河北省高考音樂類、舞蹈類專業統考大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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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屆藝考生一定要注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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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屆藝考生注意!河北省高考音樂類、舞蹈類專業統考大綱說明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統考大綱及說明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統考包括聲樂或器樂專項測試、樂理測試和音樂素質測試三個部分。

一、聲樂專項測試

(一)內容和要求

聲樂專項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演唱技巧、作品藝術處理、舞臺表現力等。要求考生背譜演唱、著裝得體、演唱方法科學規範,音高、節奏準確,具有一定的音樂表現力。歌曲主幹部分不能有刪減。外國歌劇作品需原文原調演唱。

(二)測試範圍

1.民族唱法。

2.美聲唱法。

3.通俗唱法。

(三)測試方式及分值

1.測試方式:凡思想內容健康並具有一定藝術性的中外聲樂作品均可,考生須準備兩首同一唱法作品(測試時間不超3分鐘,作品前奏部分不宜過長),測試時由評委當場確定測試作品(二選一)及具體內容。考生自帶標準CD音頻光盤兩張或U盤一個(每張光盤只能有一首測試歌曲的伴奏,U盤上僅限存儲本次考試的兩首測試歌曲伴奏,其他存儲設備不負責播放)參加測試,測試現場為考生提供播放設備,測試時因格式問題不能播放,可以清唱,不影響評分。

2.測試分值:滿分150分。

二、器樂專項測試

(一)內容和要求

器樂專項測試,主要考查考生演奏樂器的基本技能,以及對作品的音樂處理。考生一律背譜演奏,要求演奏技法正確,正確理解音樂結構,具有一定音樂表現力。考生演奏的速度原則上不得低於曲子規定的速度,作品中的反覆記號不反覆演奏。考生不允許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二)測試範圍

中西樂器種類多樣,結合普通高校招生的具體情況和社會需求狀況,測試範圍主要包括:

1.鍵盤類:鋼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等。

2.西洋管絃樂類:小提琴、大提琴、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小號等。

3.民族管絃樂類:二胡、揚琴、琵琶、古箏、竹笛、嗩吶、笙等。

4.打擊樂類:定音鼓、爵士鼓、民族打擊樂等。

5.其他樂器類:古典吉他、電吉他、電貝司等。

(三)測試方式及分值

1.測試方式:考生須準備兩首作品(測試時間不超4分鐘),根據實際情況,由評委當場確定測試作品(二選一)及具體內容。測試現場備有鋼琴,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帶。

2.測試分值:滿分150分。

三、樂理測試

(一)測試內容

樂理測試,主要考查考生對音樂基礎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

(二)測試範圍

測試範圍以中學音樂課本為基礎(包括少量簡單音樂常識),以李重光編寫的《音樂基礎理論》為主要參考書目。

內容包括:音的基本屬性、音程、和絃、大小調體系、五聲性民族調式、調式中的音程與和絃、音樂中的常用記號與術語、轉調與移調、半音階等。

(三)測試方式及分值

1.測試方式:採用閉卷筆試形式,所有考生均須參加樂理測試。

2.測試分值:滿分15分。

四、音樂素質測試

(一)測試內容

音樂素質包括視唱和練耳兩部分。視唱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識譜、唱譜以及控制音準、節奏、力度、速度、音樂處理等方面的能力。練耳測試主要考查考生在音高和節奏等方面的聽辨能力和記譜能力。

(二)測試範圍

視唱為一條難易程度在一個升降號以內的曲目片段(10小節左右)。

練耳以自然音為基礎,含適量變化音,五線譜記譜。主要包括:

1.單音一組;

2.和聲音程一組(八度以內單音程);

3.和絃(大、小、增、減三和絃原位、轉位);

4.旋律(長度8小節,一個升降號以內)。

(三)測試方式及分值

1.測試方式:視唱測試採用抽籤形式,即抽即唱。練耳測試採用閉卷筆試形式。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視唱和練耳測試。

2.測試分值:視唱滿分20分,練耳滿分15分。

五、其他要求

(一)評委可根據具體情況現場調整演唱(奏)時間、抽考作品片段或加試考生基本功。考試過程中主考有權要求考生從作品的某處開始或結束。何時停止測試由考場評委視情形而定,因被叫停不影響評分。

(二)嚴禁考生佩戴與考試無關的標誌物,全身著裝不得有特殊標記,否則按違規處理。

(三)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試機會,因自身原因中斷或失誤,不得重考。

(四)考生若對得分有異議,請當場與工作人員聯繫,過期不再受理。

(五)樂理、練耳筆試為一個考試場次,先進行樂理測試,樂理測試結束後考生不退場,未參加樂理測試的考生不得參加練耳測試。練耳測試採取統一放音方式。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類專業統考大綱及說明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類專業統考包括舞蹈專項測試、即興舞蹈和節奏測試三個部分。

一、舞蹈專項測試

(一)舞蹈基本功能力測試

1.測試內容

舞蹈基本功能力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身體基本素質(形象氣質、身材與比例)和專業素質(身體柔韌性、控制能力、旋轉類協調能力)。

2.測試方式及分值

(1)測試方式:考生根據評委提出的具體測試內容現場展示,評委根據考生的表現評分。

(2)測試分值:滿分65分。

(二)舞蹈技巧測試

1.測試內容

舞蹈技巧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旋轉類、翻身類、跳躍類和翻騰類個人技術能力。

2.測試方式及分值

(1)測試方式:根據測試內容,以單一類技術或技巧組合方式進行展示,由評委當場確定測試具體內容。

(2)測試分值:滿分30分。

(三)個人作品表演

1.測試內容

考生任選以下舞種之一:古典舞、民族舞、民間舞、芭蕾舞、現代舞(當代舞)。通過考生對作品的表演,考查考生的舞蹈感知能力及藝術表現力。

2.測試方式及分值

(1)測試方式:考生須準備一部作品,採用獨舞形式,表演時間2分鐘以內。考生自帶表演道具(如扇子、鼓、水袖、劍等)和測試作品伴奏。

(2)測試分值:滿分55分。

二、即興舞蹈

(一)測試內容

即興舞蹈,考查考生本能的對身體動作語言與音樂的理解能力、想象力。

(二)測試方式及分值

1.測試方式:採用單人展示形式,根據現場提供的音樂片段即興表演一段舞蹈(約1分鐘)。

2.測試分值:滿分30分。

三、節奏測試

(一)測試內容

節奏測試,主要考查考生對舞蹈音樂節奏的感知能力。

(二)測試方式及分值

1.測試方式:採用考生當場抽題的形式,要求考生用雙手擊打出所抽試題的節奏內容。每條試題為八個小節左右的節奏類型。

2.測試分值:滿分20分。

四、相關要求

(一)評委可根據具體情況現場調整測試時間。考試過程中主考有權要求考生從作品的某處開始或結束。何時停止測試由考場評委視情形而定,因被叫停不影響評分。

(二)所用音樂由考生自帶標準CD音頻光盤或U盤,CD或U盤上僅有本次考試所用音樂,其他不負責播放,測試現場為考生提供播放設備。若臨場考試時因格式問題不能播放,可自打節奏完成舞蹈,不影響評分。

(三)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試機會,因自身原因中斷或失誤,不得重考。

(四)考生若對得分有異議,請當場與工作人員聯繫,過期不再受理。

(五)嚴禁考生佩戴與考試無關的標誌物,全身著裝不得有特殊標記,否則按違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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