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涉案財物 確保廉潔執法

為進一步規範涉案財物管理和處置,保證公正廉潔執法,武定縣人民檢察院由紀檢組牽頭,案件管理、反貪、反瀆、偵查監督、公訴等部門參與,於近期開展了2013年以來所辦案件涉案財物清理檢查。

經過檢查,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縣檢察院所辦理的自偵案件共18件,涉案款物共計300.41萬元,除127.94萬元的案件正在辦理未結案外,其餘款項均按法院判決上繳國庫或者退還單位。辦案中所採取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物,都依照法律程序執行,涉案財物與清單一致,賬目明細清楚。密封、簽名和蓋章,符合統一業務應用系統中法律文書的規定。對於辦案部門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後,未及時向案件管理部門進行登記等檢查出的存在問題,督促辦案部門進行了及時整改。下步工作中,要求辦案部門要端正司法理念,自覺接受監督,做好涉案財物日常管理工作。(紀檢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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