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們注意了!
鼎湖這五條路段
非機動車道停車泊位撤銷啦!
有過渡期嗎?
什麼開始對違法停放車輛
進行正式處罰?
快往下看↓↓
關於撤銷鼎湖城區民樂大道、水坑大道、羅隱路、鼎盛路、港口路非機動車道停車泊位的公告
倡導低碳慢行,享受綠色生活,鼓勵非機動車環保出行已成為今後城市化交通的主流方向,城市主幹道沒有非機動車道直接影響非機動車的通行,易造成交通安全隱患。
(網絡配圖)
根據道路功能及車輛機非分離、各行其道的法律規定及鼎湖區政府根據《肇慶市創文“八大整治提升行動”工作方案》的要求,現已撤銷民樂大道、水坑大道、羅隱路、鼎盛路和港口路非機動車道原施劃的機動車停車泊位,恢復非機動車道通行功能。
(網絡配圖)
目前,鼎湖區這五條道路
撤銷非機動車道停車泊位
恢復非機動車道原通行功能的
工作已經基本完成!
為了便民、利民,下一階段,
停車泊位將有過渡期,
司機們要看清楚時間哦~
五條路段停車泊位過渡階段
下一步將對上述五條道路的亂停放車輛進行整治,鑑於上述五條道路原段劃設停車泊位已有較長時間,人們的停車行為已形成了習慣,為了便民、利民,減少不必要的矛盾。現製作治理方案如下:
01
友情提示階段(從5月26日至6月5日)
對上述五條道路派出專門警力每天每段路不少於4次對仍停放在原車泊位車輛粘貼《交警友情提示》,為下一步整治派發《違法停車告知單》和《溫馨提示》打下良好的宣傳基礎。
02
溫馨提示階段(從6月6至6月20日止)
對仍停放在該五條路在原停車泊位的車輛同時粘貼《溫馨提示》及《違法停車告知單》,告知駕駛員該路段已恢復為非機動車道,在此停車已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可持《溫馨提示》及《違法停車告知單》到大隊辦理教育警告,不作罰款有關手續,窗口對該類違停錄入系統,當事人持《違法停車告知單》及《溫馨提示》處理的按警告開具處罰決定書由當事人簽名,不罰款處理。
03
過渡期執法階段(6月21日至7月15日)
對仍停放在該五條路原停車泊位內的車輛開始正常執法處罰,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按照不按規定停放(1039)處理。
04
從7月16日起,對全區道路的停車整治實施無差別對待!
沒有禁止停車禁令標誌、標線的路段違法停放的車輛,按不按規定停放(1039)處理,在設有禁止停車禁令標誌、標線的路段違法停放的車輛不再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一律按《廣公交(傳)字[2015]439號》關於在設置禁止停車標誌、禁止長時間停車標誌或禁止停車線的可以利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收集、固定違法行為證據,適用違法代碼(7027)處理。
請廣大市民和駕駛員按照交通標誌、
標線的指引要求,
避免出現違法停車的現象,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
將對上述路段加強警示和執法。
肇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第二大隊
閱讀更多 鼎湖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