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警方摧毁“云联惠”网络传销团伙

据武陵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刘祥介绍,以粟某为首的常德云联惠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依托该公司“云联商城”,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骗取财物。公司成立一年以来,粟某已发展8个云联惠业务团队,2000多名下线会员,粟某已通过发展会员获取积分37亿左右,非法获利43万多元。粟某的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打着“电商购物平台”的招牌,用“消费返利”的模式拉人头,加盟会员,云联惠迅速吸收了大量参与者,在仅仅一年时间,常德就发展了4万名云联惠会员。

现已查明,以粟某、娄某、王某、游某为首的该团伙成立常德云联惠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并依托该公司“云联商城”,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民警提示:伴随着互联网创业模式的迅猛发展,新型犯罪手段层出不穷,极具隐蔽性、诱惑性,广大群众要保持投资理性,切莫被一时的蝇头小利冲昏头脑,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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