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建「四位一體」醫療保障機制 惠民政策暖人心

荊州建“四位一體”醫療保障機制 惠民政策暖人心

構建“四位一體”醫療保障制

“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荊州做好農村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障,建立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補充醫療保險“四位一體”醫療保障機制。

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在先,補充醫療保險在後的路徑,由補充醫療保險實行兜底保障。確保農村貧困人口住院醫療費用個人實際報銷比例提高到90%,大病、門診重症慢性病(以簡稱慢性病)門診醫療費用個人實際報銷比例提高到80%,年度個人實際負擔醫療費用控制在5000元以內。

其中,大病是指相關規定明確的14種疾病。慢性病是指荊州規定明確的37種慢性病(11種特殊慢性病、26種普通慢性病)。

保障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35萬元

荊州提高基本醫療保險保障水平。農村貧困人口普通門診統籌報銷比例為65%,年度限額500元;特殊慢性病報銷比例為80%;普通慢性病報銷比例為60%。

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由1.2萬元下降到5000元,一個保險年度內,農村貧困人口多次住院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金額。

符合大病保險保障範圍的個人負擔累計金額,5000元至3萬元(含3萬元)報銷比例65%,3萬元至10萬元報銷比例75%,10萬元以上報銷比例85%。年度最高支付限額35萬元。

實施基本醫療住院救助,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農村貧困人口在年度救助額內按70%的比例標準給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額8000元;實施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貧困人口住院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基本醫療住院救助後,個人年度負擔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按5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額2萬元。

由各地政府為農村貧困人口購買補充商業保險,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報銷的基礎上,先對農村貧困人口因住院個人負擔實際醫療費用按90%比例報銷,大病、慢性病個人負擔實際醫療費用按80%比例報銷,普通門診(限定在鄉鎮衛生院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個人負擔實際醫療費用按70%比例報銷,然後再對住院和大病、慢性病、普通門診年度累計超過5000元的個人實際負擔醫療費用全部報銷,確保農村貧困人口住院醫療費用個人實際報銷比例提高到90%,大病、慢性病門診醫療費用個人實際報銷比例提高到80%,年度個人實際負擔醫療費用(住院、大病、慢性病、普通門診)控制在5000元以內的工作目標。

按照“安全經濟、便捷高效”的原則,補充醫療保險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承辦機構經辦。

確保全員享受待遇

對參加職工醫保或異地城鄉居民醫保等其他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村貧困人口,按規定享受相關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後,未達到農村貧困人口待遇水平的,由補充醫療保險補齊待遇。農村貧困人口意外傷害(第三方責任除外)和住院分娩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按現行城鄉居民政策報銷後,未達到農村貧困人口待遇水平的,由補充醫療保險補齊待遇,確保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待遇水平達到工作目標。

農村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孤兒、貧困殘疾人現行的醫療保障政策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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