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了!7月起,安慶市提高市區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金標準

當我們滿懷喜悅慶祝建黨97週年之際,又一喜訊傳來,安慶市市區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提標了!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自7月起,安慶市市區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待遇標準開始上調,由150元/人·月提高至240元/人·月,上調幅度達60%。

此次調整市區將有2.2萬被徵地享受待遇人員受益,調整後的待遇於7月份發放到位。

我市市區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自2007年啟動以來,待遇標準前後經歷了三次調整:2007年7月-2011年9月執行100元/人·月標準;2011年10月-2018年6月執行150元/人·月標準;從今年7月份起開始按240元/人·月的新標準執行。

根據《安慶市市區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宜政發〔2006〕24號)規定,本市市區行政區域內被徵地農民,1992年1月1日起經依法批准被徵地後失去全部耕地或人均耕地不足0.3畝(以戶為單位)且被徵地時年滿16週歲以上人員均納入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納入保障範圍的失地農民,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次月起開始按月領取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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