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实务|关于工伤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多少?

司法实务中,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因对工伤的法律知识了解不多,导致不能正确处理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这不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那么,在工作中如何认定工伤?发生工伤之后劳动者又该如何维权呢?

“工伤”,顾名思义是“因工受伤”。我们国家规定,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劳动法实务|关于工伤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多少?

发生工伤之后,职工一般会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等程序,最后拿到合法的工伤赔偿,但是这些流程中常常会产生一些具有争议性的法律问题。

01 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关心的问题,哪些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呢?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作出了以下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把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和自杀这些情形排除在工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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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的等级,劳动者还要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工伤赔偿金,一般赔偿金的标准是按照伤残的等级程度进行确定。

但是,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并不会按照认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会拖延支付赔偿金,甚至是并不认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如果用人单位还是不支付劳动者的赔偿金,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为缓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可以先由工伤保险基金垫付后向用人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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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工伤维权的几个期限

发生工伤之后,劳动者可能会因为超过工伤程序中规定的几个期限而维权困难,那么在工伤发生之后要注意哪些期限呢?

1、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2、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3、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

4、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

6、劳动者不服工伤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因此,在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要积极承担企业责任,及时发放工伤补偿给劳动者,而劳动者也要主动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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