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機械回填土的施工知識

4.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機械回填土的施工要求、方法和質量控制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工業及民用建築物、構築物大面積平整場地、 大型基坑和管溝等回填土工程。

4.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 容)或修訂版不適用於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50300—2001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GB50202—2002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GB50330 建築邊坡工程技術規範 GB50025 溼陷性黃土地區建築規範 GB/T 50123 土工試驗方法標準 JGJ120 建築基坑支護規程 JGJ104 建築工程冬期施工規程

4.3 術語

4.3.1 機械回填土方 用合適的運輸車輛、整平機械、碾壓機械對基坑(槽)及管 溝所進行的土方回填工程。

4.3.2 最優含水量 與土的最大幹密度(土在最緊密狀態下的幹質量)相對應的含水量。通過標準的擊實方法確定。 4.3.3 壓實係數 土在施工時實際達到的幹密度與室內採用擊實試驗得到的最 大幹土密度的比值。通常用以表示填方的密實度要求和質量指標。

4.3.4 橡皮土 當填方為黏性土且含水量很大,趨於飽和時,夯(拍)打後, 回填土變成踩上去有一種顫動感覺的土。

4.4 施工準備

4.4.1 技術準備

4.4.1.1 複測用於控制填方的座標點和水準點,做好記錄。

4.4.1.2 清理基底,驗收底標高,記錄鑑認。

4.4.1.3 取土樣送交有試驗資格的部門進行土的擊實試驗,出具 試驗報告。此報告是控制施工幹密度、含水量的依據。

4.4.1.4 根據設計要求壓實係數和擊實試驗報告確定施工幹密度 值。 ρ d =壓實係數× ρ dma x 式中 ρ d ——施工控制幹密度; ρ dma x ——試驗室確定的最大幹密度。4.4.1.5 土壤含水量檢查:填土前應檢查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範圍 內,若含水量偏高可採用翻鬆、晾曬、均勻摻入乾土等措施;若 含水量偏低,可採用預先悶水、灑水潤溼等措施。

4.4.1.6 完成圖紙會審工作。

4.4.1.7 編寫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並報請建設單位或監理審批。

4.4.1.8 向參加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4.4.1.9 施工負責人填寫開工報告,送建設單位或監理批准,確 定開工日期。

4.4.2 物資準備

4.4.2.1 對填土料應按設計要求檢查驗收後方可作為填料。

4.4.2.2 髒土、雜土、耕植土、有機質含量超過 5%的土均不得作為填土。

4.4.3 施工設施準備

4.4.3.1 施工機械 主要施工機械推土機、平地機,壓路機、裝載機等。

4.4.3.2 工具用具 主要工具用具:鐵鍁、手推車、環刀、天平、分析天平、試 驗盒、削土刀、酒精、酒精燈等。 4.4.3.3 監測裝置 經緯儀、水準儀、必要時配置全站儀,塔尺、鋼捲尺等。

4.4.4 作業條件準備

4.4.4.1 土方回填前應清除基底的垃圾、樹根等雜物,抽除坑內 積水、淤泥,驗收基底標高,如在耕植土或鬆土上填方,應在基 底壓實後再進行。完成隱蔽工程應進行檢查和中間驗收。

4.4.4.2 若夜間施工,現場需安裝足夠的照明設施,滿足掌握攤 鋪整平、碾壓和施工安全的要求。

4.4.4.3 環境保護(配備必要的灑水車)。

4.4.4.4 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4.5 施工工藝

4.5.1 施工工藝流程 本工藝流程見圖 4-1。

4.5.2 操作要求

4.5.2.1 測量放線確定虛鋪高度 a) 依據設計圖紙測設回填土區域控制樁並引至四周坑壁釘 上木樁,加以可靠保護,防止機械或人為破壞。用白灰撒出回填 區域框線。b) 根據碾壓及攤鋪設備機械性能,初步確定虛鋪厚度試碾 壓,根據幹密度測試結果調整至最經濟合理的鋪填厚度作為分層 鋪設控制厚度,同時確定碾壓方法。

4.5.2.2 推土機攤鋪找平 a) 計算出每層鋪填用料,控制運輸車下料與計算量相符。 b) 推土機攤平中先粗平,不夠料及時補充,多餘料推出基 坑運走,然後用標高控制精確整平。

4.5.2.3 破碎超粒徑填料 a) 土層鋪好後,用機械反覆破碎直至旋透本層。用機械可 有效破壞超粒徑填料,使填料拌合均勻。 b) 人工配合將邊角整修平整。 c) 人工清理表層超大粒徑硬塊料及雜物。

4.5.2.4 壓路機碾壓 a) 人工修補的坑凹部位壓路機先靜壓 1~2 遍,再次補填整 平。 b) 大面積碾壓時應按試驗確定的碾壓方式、碾壓遍數來控制 碾壓。c) 碾壓時搭接寬度宜為碾壓寬度除以碾壓遍數。 4.5.2.5 壓實度檢測 a) 碾壓觀感合格後用環刀按規定取點位置及數量取樣檢測 壓實度。對不合格區域補壓,直至檢測全部合格。b) 驗收合格籤認後進行下層回填施工。

4.5.3 季節性施工

4.5.3.1 雨季施工 在基坑(槽)周圍設置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流入、滲入坑內, 及時排出坑內積水。

4.5.3.2 冬期施工 a) 充分篩分填料,嚴禁用凍脹土作為填料。 b) 對碾壓土層採取防凍措施,如用草簾、麻袋等覆蓋。

4.6 質量控制標準

4.6.1 主控項目

4.6.1.1 基坑、基槽、管溝的基底及場地平整標高允許偏差應符 合表 4-1 的規定。

4.6.1.2 分層密實度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規定方法進行施工驗 收。

4.6.2 一般項目

4.6.2.1 對填料的土質要求、雜質含量以及篩分條件嚴格按照設 計要求驗收後方可填入。

4.6.2.2 嚴格控制填料厚度,填料含水量控制在最優含水量的 ±2%內。

4.6.2.3 控制填土平整度,基坑、基槽、管溝及場地平整度應符 合表 4-1 的規定。

4.6.3 其他質量控制要求

4.6.3.1 土方回填前應清除基底的垃圾、樹根等雜物,抽除坑穴 積水、淤泥,驗收基底標高。如在耕植土或鬆土上填方,應在基 底壓實後進行。

4.6.3.2 填方施工過程中應檢查排水措施,每層填築厚度、含水 量控制、壓實程度。填築厚度及壓實遍數應根據土質、壓實係數 及所用機具確定。填方施工時的分層厚度及壓實遍數見表 4-2。

4.6.3.3 當設計要求基底土不能擾動時,則基底不應碾壓,第一 層可採用反填施工,即由口向裡倒填,作業機械始終站在新鋪土 層上進行擴展施工。 ,

4.6.3.4 當基底含水量較高,應與設計單位協商,徵得其同意可 在基底用幹磚塊或礫卵石鋪填 250mm~350mm 的措施層進行封底。 鋪填方法仍為反填施工,攤鋪完成後進行碾壓密實。碾壓過程中若局部出現橡皮土時應挖除,重新採取局部加深的辦法處理,直 至基底正常。4.6.3.5 當基底含水量不高,又無設計和其他要求時,為方便機 械作業,回填應由裡向外進行。

4.6.3.6 回填土每層都應測定夯實後的乾土質量密度,符合設計 要求後才能鋪攤下層土。試驗報告要註明土料種類,試驗日期、 試驗結論及試驗人員簽字。未達到設計要求的部位,應有處理方 法和複驗結果。

4.6.3.7 因虛鋪土超過規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時有較大的凍土塊, 或夯實不夠遍數,甚至漏夯,基底有機物或樹根、落土等雜物清 理不徹底等原因,造成回填土下沉。為此,應在施工中認真執行 規範的有關規定,並要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6.3.8 在地形、工程地質複雜地區(如排水暗溝、護坡樁等) 內的填方,且對填方密實度要求較高時,應採取措施。以防填方 土粒流失,造成不均勻下沉和坍塌等事故。

4.6.3.9 填方基土為雜填土時,應按設計要求加固地基,並要妥 善處理基底下的軟硬點、空洞、舊基以及暗塘等。

4.6.3.10 回填管溝時,為防止管道中心線位移或損壞管道,應用 人工先在管子周圍填土夯實,並應從管道兩邊同時進行,直至管 頂 0.5m 以上,在不損壞管道的情況下,方可採用機械回填和壓實。 在抹帶接口處,防腐絕緣層或電纜周圍,應使用細粒土料回填。

4.6.3.11 填方應按設計要求預留沉降量,如設計無要求時,可根 據工程性質、填方高度、填料種類、密實要求和地基情況等,與 建設單位共同確定。

4.7 產品防護 墊層施工完成後下道工序不能及時施工時,墊層應加以保護, 常用的保護措施有下列幾種: 4.7.1 塑料薄膜或草簾覆蓋。

4.7.2 土層覆蓋:用乾土或含水量較小的散土均勻覆蓋,覆蓋厚度一般為 5cm~10cm。冬季覆蓋可根據氣溫適當加厚。

4.8 環境因素及危險源控制措施

4.8.1 環境因素控制措施

4.8.1.1 施工現場出入口旁設置簡易洗車裝置,主要有存水箱、 洗車機、排水溝、沉澱池等。

4.8.1.2 施工現場應保持清潔乾淨,場內堆土進行覆蓋,施工道 路要灑水防止揚塵,外出進行沖洗,防止外運車輛沿路拋撒;安 排專人清掃出入口和運輸沿線道路。 4.8.2 危險源控制措施

4.8.2.1 基坑進行安全維護,對基坑四周的垃圾及鬆散體進行清 理,防止落物墜入坑內。

4.8.2.2 施工現場除駕駛室工作員以外的所有人員應戴好安全 帽。

4.8.2.3 機械操作手必須按照機械安全操作規程作業。4.8.2.4 用電設施必須裝有安全用電保護裝置,合理規範連接用 電器。

4.8.2.5 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操作規程和管理辦法,進行現 場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4.9 質量記錄 執行本標準應形成以下質量記錄: A1002 土方回填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 04-B1008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報批表 04-B1016 開工前施工圖紙會審記錄 04-B1019 施工技術交底記錄 C1203 施工放線驗收記錄C1422 素土(灰土)擊實試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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