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沒處理完,這次輪到土地,三類土地「保不住」了,早晚被收回

此前,全國農村都展開了土地確權的工作,對農村的土地及宅基地進行確權登記,到今年準備收官結尾。在這個過程當中,發現了不少的問題,比如說有部分農民存在著一戶多宅的情況,或者是超面積建房的情況,這些情況,宅基地都不能夠進行確權。而現在,房子還沒有處理完,又輪到了土地,如果說土地有下面的這三種情況怕是保不住了,早晚會被收回。

房子沒處理完,這次輪到土地,三類土地“保不住”了,早晚被收回

1.變更使用土地性質的情況

在土地的使用這一方面,國家有明確的規定,宅基地只能用來建房,而耕地只能用來種植農作物,不能夠擅自改變土地的使用性質。如果說農民沒有經過審批,私自在耕地上建造房屋或者是廠房,這種情況就屬於改變土地使用性質,不僅沒辦法確權,土地還有可能會被收回。

房子沒處理完,這次輪到土地,三類土地“保不住”了,早晚被收回

2.名下有土地卻被銷戶的情況

農村有一部分人長期在城裡打工,平時的時候基本上都不會回農村老家,每一次的人口普查都查不到他們,沒辦法進行戶口登記,也聯繫不到人。這種人很容易被當做失蹤人口,戶口也會因此被註銷。但是他們的名下卻有土地,這一部分土地將會被村集體收回。

房子沒處理完,這次輪到土地,三類土地“保不住”了,早晚被收回

3.戶主去世且無人繼承的土地

農村的土地承包一般是以家庭為單位,而且承包權可以繼承,當戶主去世了之後,如果說有配偶或者是子女,都能夠繼承這一部分土地。不過農村現在有一部分五保戶家庭,他們往往沒有繼承人,去世之後土地也沒有人繼承,這種情況之下村集體有權利將土地收回。

房子沒處理完,這次輪到土地,三類土地“保不住”了,早晚被收回

農村土地確權的工作已經接近尾聲,如果說存在這上面的這三種情況之一,土地都會面臨被村集體收回的局面。如果是有上述這三種情況的農民,如果說還想確保自己的利益,那麼應該要及時的把該辦的手續都辦好,確保名下的土地能夠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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