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縣發文規範基層志書編修

針對縣直部門、企事業單位、鄉鎮、村等修志工作不依法審批、外包不規範等現象,為深入貫徹國務院《地方誌工作條例》《山東省地方史志工作條例》《淄博市地方史志工作條例》,認真落實各級史志事業發展規劃綱要,建立依法修志和依法治志長效機制。近日,沂源縣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做好基層志書編修工作的通知》,對基層志編修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程序、保障措施,以及作好名鎮名村志編修等明確規範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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