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定城初中學區劃分方案新鮮出爐!你家的孩子上幾中?

「通告」定城初中学区划分方案新鲜出炉!你家的孩子上几中?

「通告」定城初中学区划分方案新鲜出炉!你家的孩子上几中?

根據《義務教育法》《滁州市教育體育局關於做好2018年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滁教體基[2018]37號)精神和定遠縣人民政府對縣教體局《關於2018年定城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方案的請示》(教體秘[2018]142號)批示精神,按照依法組織入學、優化工作程序、均衡配置資源、分散熱點學校的總體要求,2018年定城小學升初中工作,仍然依據戶籍屬地管理辦法和社區、街道管轄範圍,實行劃片招生,相對就近入學。根據審查、統計定城小學2018年小學畢業生的數量、戶籍、居住分佈、初中招生能力、班額控制標準等相關情況,制定了2018年定城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學區劃分方案,經縣政府批准實施,現就學區劃分和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學區劃分

第一初中

三里橋(不含定滁路1—654號地區)、靠城路、市場路、人民路部分(人民路南區域)、南環路社區;水上花園小區;方井王和黎明社區(原村民拆遷戶且戶籍在經開區,需出具法定監護人拆遷安置證明,目前還沒有拆遷的學區屬於第五初中)

第二初中

西大街、南大街、嚴橋路、北大街、南塘、城南、定西社區;解放村、崗上村;馬橋社區(原村民拆遷戶且戶籍在經開區憑法定監護人拆遷安置證明可以照顧上第一初中);房產與戶籍學區不統一(包括在城區有房產,未遷移戶籍)畢業生;定城單、掛戶籍畢業生

第三初中

迎賓路、長征路、幸福路、人民路(人民路北區域)、雙塘、城北、泉塢山社區,原定東村、東顧村(已經拆遷,且戶籍同地,出具法定監護人拆遷安置證);原齋朗友誼村的小元組、小陳組(已經拆遷,且戶籍同地,出具法定監護人拆遷安置證明)

第五初中

定滁路1—654號(即馬西塘路以東)範圍及原定東鄉農業戶籍。房產與戶籍學區不統一(包括在城區有房產,未遷移戶籍)畢業生;戶口與房產均不在城區的流動隨遷子女畢業生;定城單、掛戶籍畢業生;志願第五初中的畢業生。

報民辦學校或回原籍或到外地就讀初中的,按民辦學校、原籍學校、外地初中的招生簡章要求,由家長到民辦、原籍、外地學校報名登記,完善入學事宜,並及時向原就讀小學反饋。

具體規定

1.學籍在城內小學的畢業生,戶籍、家庭住址在定城(程橋、齋朗、原定東鄉非城區的農業戶籍不含在內),可以在定城小學報名升入初中就讀。以戶籍簿為依據,提供監護人或本人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或拆遷協議,確定學生家庭所在社區及實際住址。戶籍遷移須是2018年4月1日前辦結的,補充證明材料需7月1日前交到畢業生所在小學。

2.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按照“劃片招生、免試入學”的原則,符合“兩個統一”(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一起並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實際居住地相一致)(滁教體基[2018]37號)的適齡兒童少年按劃定學區入學。沒有單獨立戶的畢業生(指同一戶籍本上雖有父母,但是戶主不是父母親,含三代戶、四代戶)必須要提供畢業生父母親的房產證以確定其真實住址,否則按掛靠戶處理作為調劑入學對象。

3.畢業生戶籍是單掛(指學生與父母不在一個戶籍本子上)或戶籍屬掛靠類型的畢業生,且監護人不在身邊,原則上回原籍初中錄取,如確需在定城初中就讀,必須服從錄取調劑。

4.為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生源整體穩定,控制農村義務教育各學區生源無條件地向縣城內學區流動,控制城區義務教育中小學大班額現象,根據國家、省、市關於義務教育的相關法規和文件精神,按照“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足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的規定,對於沒有住房的流動人口子女(含定城城區戶籍之外的租房戶子女)原則上應回戶籍所在地入學(因舊城改造、拆遷過渡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戶分離”的除外,但需提供拆遷等證明材料),確需在定城初中就讀,需提供法定監護人戶口本、居住證等證明材料,由教體局本著相對就近、確保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

5.學籍未經教體局審批的借讀畢業生,志願可填報第五初中或回原籍讀初中,不安排在第一、第二、第三初中就讀。

6.根據學生的學區分佈,結合學生升初中志願的實際,第一初中和第三初中堅持“兩個統一”的原則。第二初中則不作嚴格要求,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錄取時進行適度的順向流動(從生源多的熱點學校向生源少的學校),確保錄取分配時各學校招生學額的相對平衡。

招生紀律

1.定城初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萬戶,政策性強,各小學要精心組織,做好宣傳工作。學校領導和教師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宣傳義務教育法,宣傳均衡教育政策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範義務教育階段辦學行為的要求,積極宣傳縣城各初中強化管理,改善辦學條件,教育教學方面取得的成績。

2.各初中要按照均衡教育的規範要求,自覺維護招生政策及招生計劃的嚴肅性,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和招生範圍,突破招生計劃,不得提前或延遲招生,嚴禁借讀生,杜絕出現重複學籍和重讀現象發生,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不得擾亂招生秩序。

3.民辦學校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報名考試或變相的測試。實行隨機編班,不得分好壞班、實驗班和特長班。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省頒標準和縣教體局《關於2018年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計劃的通知》實行計劃招生,杜絕大班額現象發生。

4.隨著新型城鎮化加速推進,城鎮學校逐步成為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就學的主體,城鎮公辦學校教育資源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保障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公平接受優質義務教育和均衡教育要求的“雙向標準”帶來的壓力很大,我縣城鎮學校大班額問題依然比較嚴重。縣教育體育局將加強領導,明確職責,認真做好宣傳和接待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希望社會各界和家長關心、關注均衡教育政策,理解、支持招生政策,努力營造小升初工作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5.縣教育體育局將按照招生紀律,抵制各方面對招生工作的干擾,嚴肅處理徇私舞弊行為;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對小升初工作進行諮詢與監督,確保2018年小升初工作順利完成。

縣教育體育局諮詢投訴電話:4998803 4998802 4998809

定遠縣教育體育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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