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通报城管与民警冲突事件 城管队员被刑拘 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4月8日中午,“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城管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一事,引起广泛关注。针对此事,4月13日晚上11时许,商丘市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通报。通报称,2018年 4月8日11时21分,商丘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市局指挥中心随即指派辖区东方分局民警出警。11时32分接警后,东方分局民警张某带领辅警周某、薛某等3人迅速抵达现场,看到大约50余名睢阳区城管队员在维持秩序。处警民警张某担心警力不足,遂向东方分局请求增援。增援民警到达现场后,辅警刘某(着便装)用手机对现场进行录像,睢阳区城管队员霍某上前制止,两人发生冲突,随后现场出现多人推搡,造成民警3人、辅警2人、城管队员1人受轻微伤。经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当地公安、城管负责同志出面制止,局面得到控制。事件发生后,商丘市委、市政府和睢阳区委、区政府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事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及时慰问了受伤人员。目前,受伤人员已得到有效治疗,涉事各方情绪稳定,事件趋于平稳。经过调查,对涉嫌构成妨碍执法公务的1名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法实施了刑事拘留,对另两名主动到案的城管队员武某、闫某也实施了刑事拘留。对负有现场处置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通报表示,要求相关单位要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北青报记者马金凤 戴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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