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專項檢查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已繳電費這樣清退!

乌鲁木齐专项检查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已缴电费这样清退!

烏魯木齊市即日起開展

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專項檢查

確保居民生活用電實際繳納電費

0.39元/千瓦時的規定落實到位

乌鲁木齐专项检查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已缴电费这样清退!

6月22日,市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局召開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提醒告誡會,要求各直供、轉供電單位及各代售機構,嚴格落實居民生活用電實際繳納電費統一為0.39元/千瓦時的規定,不得自行加價或額外加收手續費等

市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局副局長王敏敏說,即將在全市開展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專項檢查,發現不執行或推遲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的,將進行處罰。同時,經營單位收取電費時,需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價格主管部門監製的價格公示牌,收費公示內容要與實際收費價格相符。不明碼標價的,也將受到處罰

2017年7月1日起,自治區統一全疆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為0.39元/千瓦時。這意味著,居民每使用一度電只要0.39元,不需要向電力企業或物業公司等繳納任何附加費用。

對烏魯木齊居民來說,統一電價前,烏魯木齊城市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是0.475元/千瓦時、農村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是0.533元/千瓦時。財政補貼分別是城市0.085元/千瓦時、農村0.143元/千瓦時,補貼後統一電價為0.39元/千瓦時。

從國網烏魯木齊供電公司瞭解到,此次電價調整涉及烏魯木齊地區居民用戶117萬餘戶。從2017年7月1日起,國網烏魯木齊供電公司通過系統採集和人工補錄相結合的方式,對7月1日當天的走碼進行記錄,對7月以後的補貼部分進行計算,並進行了集中統一清退。補貼金額直接退還至用戶餘額或待寫卡區內,待用戶下次購電時返還至電卡。

市民遇到居民生活用電價格難題,可以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電價調整後,居民已繳電費如何清退

乌鲁木齐专项检查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已缴电费这样清退!

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統一至

0.39元/千瓦時,

為什麼居民家中的電錶顯示電價仍是

0.475元/千瓦時?

乌鲁木齐专项检查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已缴电费这样清退!

據瞭解,根據自治區發佈的文件,電價調整後對烏魯木齊城市居民的銷售電價仍為0.475 元/千瓦時,用戶實際繳納電費(到戶終端價)為0.39元/千瓦時,差額部分由財政補貼。

家住烏市南湖小區的市民許玉濤,使用智能電卡購電後發現,回執小票的下方多了一行字“電費補貼17.8元已退回卡內”。許玉濤記得,前兩個月家裡用了210度電合計100 元左右。按照每度電0.085元補貼,許玉濤得到了17.8元的退款補貼。

由於此次電價調整涉及範圍廣,烏魯木齊市各供電單位開展了不同形式的電費清退。國網烏魯木齊供電公司的用電客戶,採取了直接退還至用戶餘額或待寫卡區內的方式。

有轉供電業務的物業企業也採取了不同方式進行電費清退。新疆城建物業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梁海龍說,小區85%的居民使用的是直供電,僅有兩個小區是2000 年以前建設的,使用的抄表式電錶。對家裡裝有抄表式電錶的居民,物業人員按月核算,統一返還了電費。

從去年7月1日起,全疆統一城鄉居民用電價格後,各地(州、市)居民生活用電平均每度電降低了0.1634元,預計每年可為全疆城鄉居民減少電費支出約13億元,平均每戶家庭每年減少電費支出約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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