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夫人”滿天飛:稱謂的誤解和亂用

呂友仁 | 文

一、“我的夫人”滿天飛

最近,我以“我的夫人”為關鍵詞,用google引擎在互聯網上搜索,得到6170項查詢結果。其中自然有重複。就是去掉重複,剩下的數字也不會小。這裡姑舉數例以明之。

《中華讀書報》2001年3月28日第12版載有李蘊昌的文章,標題就是《我的夫人揚沫》;白巖松撰寫的《全方位球迷》中說:“我的夫人也是球迷。”著名體育節目主持人宋世雄說:“在我取得的許多成績中,我的夫人對我的幫助很大。”(見談健《夫人眼中的宋世雄》,載《中國讀書網》)2002年7月25日《人民日報》海外版載有範寶龍《泰思河畔“清華之家”》一文,其中有云:“早在1998年初,我的夫人馮梅在清華畢業5年之後,來這裡攻讀博士學位。”這些都是見諸文字的,至於訴之口頭的,那就無法統計了,所以我說是“滿天飛”。

“夫人”一詞,古今都能用,問題是用的場合有講究。“夫人”只能用於他稱,不能用於自稱。說得再明白點,只能說“您的夫人”、“他的夫人”,不能說“我的夫人”。“夫人”是尊稱,而尊稱只能用於他人,不能用於自己。這是幾千年的老規矩,老傳統。《論語·季氏》:“邦(一本作“國”)君之妻,君稱之曰夫人,夫人自稱曰小童,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禮記·曲禮下》:“天子之妃曰後,諸侯曰夫人。”孔穎達疏雲:“諸侯曰夫人者,夫人之名,唯諸侯得稱,《論語》曰‘邦君之妻,邦人稱之曰君夫人’是也。”難道上文執筆諸公都是以諸侯自居的嗎?我想不會。《明史·職官一》記載:“外命婦之號九:公日某國夫人。侯日某侯夫人。伯日某伯夫人。一品曰夫人,後稱一品夫人。二品曰夫人。三品曰淑人。四品曰恭人。五品曰宜人。六品曰安人。七品曰孺人。”清代外命婦的稱號,大體與明代相同,具見《清史稿》卷110,此不贅。由此可知,只有封爵是公侯伯的妻子和一品、二品大員的妻子,才有資格被封贈為“夫人”。請注意,這裡說的是公侯伯的妻子和一品、二品大員的妻子有資格被皇帝封贈為夫人,並不意味著這些大員在對外的場合就自稱其妻子為夫人。

清末粱章鉅寫了一部《稱謂錄》,該書卷5在“對人自稱妻”下面,一共列了六種稱呼:“內、內子、內人、室人、荊婦、山妻”,唯獨沒有“夫人”一詞;而在“稱人之妻”下面則列有“夫人”一詞。這說明,至少從孔夫子到清末,“夫人”總是用於他稱的。

在今天林林總總的辭書中,我認為,惟有《現代漢語詞典》(修訂版)對“夫人”的釋義是正確的:“古代諸侯的妻子稱夫人.明清時一二品官的妻子封夫人,後採用來尊稱一般人的妻子。現在多用於外交場合。”說的是“尊稱一般人的妻子”,恐怕不包括自己的妻子在內。

再翻看《漢語大詞典》對“夫人”的釋義,共有五個義項,其第五個義項是:“對自己及他人妻子的尊稱。”看來,稱呼自己的妻子為“我的夫人”是言之有據了。可是且慢,此條釋義下邊列舉的兩個書證並不支持這種提法。書證一是巴金《滅亡》第七章:“他底身邊坐著他底新婚夫人鄭燕華。”書證二是茅盾《子夜》三:“我看見他出去。吳夫人。”兩個書證,講的都不是“對自己妻子的尊稱”,而是對他人妻子的尊稱。看來,要想從規範的文學作品中找到“對自己的妻子”可以“尊稱”夫人書證也很難。蔡希芹《中國稱謂辭典》79頁:“夫人,對婦女的尊稱。《三國演義》第十六回:操曰:‘夫人識吾否?’鄒氏曰:‘久聞丞相威名,今夕幸得瞻拜。’操日:‘吾為夫人故,特納張繡之降,不然滅族矣!’後泛稱妻子為夫人。”按:鄒氏是驃騎將軍張濟之妻,地位與諸侯之妻相當,曹操稱之為夫人宜也,但不能由此而得出結論:“夫人”是“對婦女的尊稱”;至於由此而引申出“後泛稱妻子為夫人”,則語義含混(“妻子”,誰的妻子?包括不包括自己的妻子?),置之毋論可也。

對他人稱呼自己的妻子,一般人,甚至目不識丁的鄉巴佬兒,可能用語粗俗,但絕對不會出錯。而用詞不當的恰恰是高學歷的知識份子,言之令人扼腕。竊以為,如果我們要展示自己的談吐儒雅,“我老婆”、“我屋裡的”、“我媳婦”之類的稱呼略嫌土氣,可以不用;“拙荊”、“賤內”、“糟糠”之類的稱呼又跡近迂腐,也可棄置;權衡比較,不妨就稱“我太太”,不是也很好嗎!《現代漢語詞典》(修訂版)對“太太”的一個釋義就是:“稱某人的妻子或丈夫對人稱自己的妻子(多帶人稱代詞做定語):我太太跟他太太原來是同學。”或者樸樸實實地來一句“我的妻子”,也十分得體。

二、稱名稱字亂了套

古人,特別是士大夫階層.往往不僅有名,而且有字。這個傳統,在我們的老一輩中還較多保留著,到了像我這樣年齡的人(筆者虛度六十有五),有名有字的人,即令是有,怕也是微乎其微了。可能正是由於少見多怪的原因,於是就出現了稱名稱字亂了套的現象。這種現象,不少有識之士已經先我而談到了。例如,周汝昌先生說:“中華讀書人(知識份子也),對人不能直呼其名,那最無禮貌了,只稱表字。所以當面也好,背後也好,我總稱‘啟元白’、‘元白先生’——元白是啟功先生的表字,但現下很少講究此禮了。”(見《雅人深致——偶憶與啟功先生相交舊事》,載人民網2002年12月29日)

“現下很少講究此禮了”,此話一點不假。這樣的例子很多。《中華讀書報》2002年12月18日12版栽有劉兆吉《劉文典先生遺聞軼事數則》一文,說的是1929年,劉文典先生任安徽大學校長,由於該校學生鬧學潮,教育部下文“傳令劉文典,蔣委員長召見”。劉文典發牢騷:“我劉叔雅(按:劉文典,字叔雅)並非販夫走卒,即是高官也不應對我呼之而來,揮手而去!”這裡說“我劉叔雅”云云,恐怕不是實錄。身為大學校長的劉文典,不會不知道,自稱只能稱名,不能稱字的道理。

幾千年來的讀書人當中,要說名氣大,地位尊,沒有超過“聖人”孔丘的,而孔夫子自稱也是自稱其名。試看,《論語·季氏》:“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論語·述而》:“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禮記·禮運》:“孔子日:‘大道之行也,與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皆其例。我想,“我劉叔雅”這種稱謂,怕是文章作者的一時忘情,劉文典本人斷不至於犯此常識性錯誤。這還不算完,往下看,文章寫劉文典走進蔣介石的辦公室以後,“見蔣介石面帶怒容,既不起座,也不讓座,衝口即問:‘你是劉文典麼?’這對劉文典正如火上加油,也衝口而出:‘字叔雅,文典只是父母長輩叫的,不是隨便哪個人叫的。’這更激怒了蔣介石。”讀到這裡,我感到,蔣介石直呼一位大學校長之名,確實有失禮貌,但也並非事出無因:蔣對劉文典本來就不滿意嘛。再說,雖然當時是中華民國,可蔣介石作為國家最高統治者,腦子裡的封建思想怕也不少,如果援引“君父之前稱名”(見《儀禮·士冠禮》賈疏)的古訓,也不能說毫無道理。這個是非且不說它,使我困惑不解的是,作者劉兆吉,作為劉文典先生執教西南聯大時的學生,既然知道“字叔雅,文典只是父母長輩叫的,不是隨便哪個人叫的”這種道理,為什麼在整篇文章中,多次直呼乃師“劉文典”之名呢?連“蔣委員長”都不能直呼其名,你作為學生怎麼可以呢?你是他的“父母長輩”嗎?這不正應了“現下很少講究此禮了”的話嗎?

《禮記·檀弓上》:“幼名,冠字。”孔穎達疏雲:“生若無名,不可分別,故始生三月而加名,故日‘幼名’。‘冠字’者,人年二十,有為人父之道,朋友等類,不可復呼其名,故冠而加字。”《禮記·冠義》:“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鄭注云:“字,所以相尊也。”《白虎通·姓名》:“人所以有字何?所以冠德、明功、敬成人也。”《顏氏家訓·風操》:“名以正體,字以表德。”所以字又叫“表字”。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二:“字所以表其人之德,故儒者謂夫子曰仲尼。先左丞(按:謂其父陸佃)每言及荊公,只曰介甫;蘇季明書張橫渠事,亦只曰子厚。”以上所引文獻,可以看作是劉文典先生宣稱“文典只是父母長輩叫的,不是隨便哪個人叫的”的理論根據。

總而言之,稱人稱字,稱己稱名,前者表示敬人,後者表示自謙,這是幾千年來的老規矩。《禮記·曲禮上》:“夫禮者,自卑而尊人。”《禮記·表記》:“子曰:‘卑己而尊人。’”這兩句話,願與亂用稱謂者共勉。

“我的夫人”满天飞:称谓的误解和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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