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27)律师执业违法 检察建议纠正

2018/6/22(627)律师执业违法 检察建议纠正

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调解监督案时,发现该案代理律师郭某某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相关规定的情形。经过调查核实,我院于2018年5月17日依法向市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的检察建议。

2018/6/22(627)律师执业违法 检察建议纠正

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专题讨论,组成专班调查核实后,及时作出了处理:一是责令湖北某律师事务所、郭某某律师对收取的代理费补开税务发票,补交税款;二是责令湖北某律师事务所、郭某某律师退还部分代理费;三是给予郭某某律师行业警告处分;四是责令湖北某律师事务所迅速组织律师学习整改,吸取教训;五是对郭某某律师事件进行通报。

2018/6/22(627)律师执业违法 检察建议纠正

市律师协会及时将郭某某律师违法执业事件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律师予以通报,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决不可放任自流、胡作非为,扰乱法律服务市场。要求全体律师从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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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2(627)律师执业违法 检察建议纠正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院始终积极履行保障法律有效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针对律师违法执业情形,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及时“亮剑”、依法监督,既让涉案律师纠正了违法执业行为、受到了行业处分,也对本市律所以及全体律师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有力的促进了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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