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 将注重考虑“公平”与“人性化”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 将注重考虑“公平”与“人性化”

个人所得税是目前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关系着每个人的钱袋子。昨天,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惠及广大百姓的个税改革正式进入立法修改阶段。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修正,也将开启我国个税制度的一次根本性改革。百姓将从中获益多少?

先来说说大家最为关心的个税起征点。草案拟将个税起征点从目前的每月3500元、每年420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与此同时,税率结构也将优化。财政部部长刘昆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

我国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实行3%到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草案提出,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 汪蔚青 介绍,这意味着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将有明显的下降。

[一方面通过一些结构性的适当减税,你比如说对于通过拿工资为主要家庭收入来源的工薪阶层,我们给予结构性适当的减税。另外一个,通过加强征收管理,对于一些高收入者以及多渠道所得的来源者,加强征管,那么也让应纳尽纳。]

根据草案,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的税率降为10%。以月入1万元为例,假定“三险一金”扣除2000元,现有税制下需缴纳345元个税;改革后个税为90元,降幅超过70%。月入2万元者,现有税制下需缴纳2620元个税;改革后个税为1190元,降幅超过50%。

值得关注的是,草案还调整了经营所得各档税率级距,其中最高档35%税率的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这意味着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都将从中受益。

减税幅度不止于此,考虑到个人负担的差异性,《草案》还引入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都在其中,因此,月入1万元者有可能免缴或只缴纳少量个税,市民对此非常期待。

中国社科院 财经战略研究院 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介绍,国外很多国家在征收个税时都引入专项附加扣除,让个税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这一借鉴国际经验的做法,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向综合税制迈出重要第一步。在首次引入的五项扣除中,百姓受益最大的无疑是扣除子女教育和大病医疗等支出,税负将更加均衡、合理,更能照顾生活压力较大的特定群体。

[改成综合征税的话,要把所得加起来,有一个专门的费用扣除和适用税率来计算征税。相对于分类征税,综合征税对于多项收入的人由于只有一次费用扣除,可能这个税负要增加。那么对于收入少的人,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但是由于起征点提高和专项扣除,他的纳税可能会有所减少。]

此外,草案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这一变化也值得关注。改革后,年度内收入不均的纳税人可通过年度汇算清缴,按全年实际收入确定税率档次并申请补退税,年终奖税负较高等问题也会随之解决。

在监管方面,草案首次增加了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新一轮个税改革涉及范围广、亮点多,堪称1994年以来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今后缴纳个税,绝不是只盯着每年6万元起征点那么简单,还要减去“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等费用扣除,以及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加上税率调整,一揽子政策带来的减税力度超过以往 ,将是百姓获益最大的一次改革。

个税改革大幕已经拉开。调整起征点是热点也是起点,在逐步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公平”与“人性化”将成为改革进程中更为重要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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