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

红网时刻6月25日讯(通讯员 邓亮 曾劲)为做好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落实属地责任,改善区域水环境,巩固河长制工作成果,实现人水和谐相处,近日,湖南省桃江县河长办印发《桃江县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包括水库和重要沟渠的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

该方案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县直责任单位的行政首长是河道保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切实履行河道保洁责任,加强对河道保洁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辖区河道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事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的河道保洁工作责任机制,制定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形成县,乡、村联动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河道保洁工作。

该方案还按照“属地管理,适当分级”和“谁使用、谁负责”相结合原则对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及责任范围进行了明确,并将河道保洁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全县综合绩效河长制工作考核范畴。同时,桃江县河长办将定期开展河道保洁工作督查,及时交办、督办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投诉处理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该方案的制定将进一步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全县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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