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定市公安局關於加強 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深入推進我市創建廣東省縣級文明城市和衛生城市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加強我市交通秩序整治通告如下:

一、嚴禁機動車不按規定亂停放、使用摩托車擅自佔用小型汽車停車泊位、商戶擺放“雪糕筒”、水泥樁擅自佔用機動車停車泊位、機動車不按規定的方向箭頭指示標識停放、機動車不按規定的停車泊位格內停放,違反上述規定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作出處罰。

二、嚴禁酒駕、毒駕、不按交通信號燈通行、故意遮擋汙損號牌、使用假牌套牌、超速超載、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摩托車擅自安裝太陽傘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違反前述規定的,一經查獲將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三、嚴禁對機動車進行非法改裝、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一經查獲將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四、所有的無號牌摩托車必須按相關規定及時辦理註冊登記,領取號牌、購買相關保險、按規定年檢審後方可上路行駛,否則一經查獲將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五、達到報廢年限的摩托車(包括使用期限超過13年、連續3個週期未審驗的摩托車)建議市民可以到豪爵摩托車有限公司(即國際酒店斜對面)或五羊本田摩托車有限公司(即羅定市廣播電視臺對面)辦理有關報廢手續。對使用達到報廢年限的摩托車,一經查獲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並對報廢車輛實行強制報廢處理。

六、對上列交通違法行為外的其它交通違法行為,一經查獲,我市公安交警部門將嚴格依法處理。

本通告自發之日起實施,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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