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追逃显成效 幡然悔悟履三案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善用拒执罪利器,将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成功执结同一被执行人的三起案件。被执行人陶某将该案本金、利息及诉讼费共计7.065万元全部缴至该院执行专户,并主动将另外两件执行标的共2万元的案件欠款全部履行。

2012年7月13日,陶某向罗山县某公司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陶某拒不还款,罗山某公司将陶某诉至罗山法院,该院判决陶某偿还罗山某公司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陶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2016年6月7日,罗山县某公司向该院申请执行,同日该院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干警依法向陶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陶某收到法律文书后拒不申报财产,更换了联系方式,前往外地躲避执行,致该院执行干警无法寻其踪迹。后经查明,陶某在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账户内有大量资金流转,该院干警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情况,申请执行人以陶某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提交刑事控告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后,向该院立案庭提交刑事自诉状启动刑事自诉程序,公安机关受罗山法院委托对被执行人陶某依法进行网上追逃。

藏匿在外的陶某听说自己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公安机关全国网上追逃后,主动与该院执行干警及申请执行人联系,愿意履行本案所欠借款,还表示将主动偿还在该院的另外两起刚立案执行的案件和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其他所有债务。至此,被执行人陶某在该院涉及的三起案件已全部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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