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重点打击“九类贿选行为”。
一是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或实物等进行拉票的。
二是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的。
三是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的。
四是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的。
五是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和社区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进行拉票的。
六是以违反规定分发集体资产,用集体或个人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保险、费用等进行拉票的。
七是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的。
八是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舞弊的。
九是其他影响选举人意愿的变相贿选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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