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8年石林火把节期间对“飞雪”“彩带”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控通告

「公告」2018年石林火把节期间对“飞雪”“彩带”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控通告

各位市民:

为切实维护2018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活动期间正常社会秩序和良好的市容市貌,防止发生各类公共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及《大型活动安全要求》(GB/T33170-2016)等法律法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在全县辖区范围内联合对“飞雪”“彩带”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安全、有序”理念,文明节庆。严禁使用飞雪、彩带喷洒他人,严禁使用塑料充气锤等相关物品相互追打,自觉遵守和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

二、火把节期间严禁在石林县辖区范围内公共场所销售塑料充气锤、雪花罐、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释放孔明灯;严禁踩踏花卉、草坪。

三、坚决抵制不文明行为,不乱扔垃圾,不损毁公共设施。

五、服从现场执法执勤人员管理。凡在公共场所扰乱公共秩序,将依法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监督电话: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71-67794315

县公安局:0871-67786012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0871-67786946

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林县公安局

石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19日

「公告」2018年石林火把节期间对“飞雪”“彩带”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控通告

编审/校对:朱永发、侍伟

「公告」2018年石林火把节期间对“飞雪”“彩带”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控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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