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没有蛊,更不会放蛊!

“我是苗族女人,我没有蛊!”、“文山苗族妇女,不会下蛊,谁在侮辱我”这是10.16侮辱苗族事件之后,掀起部分苗族女性同胞对龚某的回应,之后网络电影《绝色蛊师》再一次造谣苗族有蛊。那么,蛊,到底是什么?苗族女性到底有没有蛊?或谁又证明蛊在苗族女性身上存在?

苗族没有蛊,更不会放蛊!

苗族下蛊?

在1988年发表在《Ethnology》第1期上的《The Miao and Poison: Interactions on China's Southwest Frontier》一文中,戴瑙教授先回顾了20世纪初对苗族的几种描述,从传教士记录汉人对苗族放蛊的指控,到30、40年代大夏大学的民族学家们对贵州苗族蛊毒的分析尝试。戴瑙教授指出,对蛊毒的恐惧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起源,但将蛊毒与西南边疆的非汉人群体联系在一起,则是在较晚的时期 。Eberhard(1968)将蛊毒与南方地区的龙舟节以及其他民俗活动放在一起分析,在这些汉人为主的民俗节日中,有“五月是毒月”的说法,还有“五毒”(蝎子、蟾蜍、蜘蛛等)以毒攻毒、戴虎头帽等各种方式祈求平安。而在汉文献中,这五种毒物被认为是苗人蛊婆用来制造蛊毒的工具。为何会被联系在一起?这得从中国的版图说起。

先秦时期,今日的广东、广西以及云贵一带就已经进入中原王朝的视野。汉唐时期更是将疆域扩至今日的越南半岛。当时从中原出发的汉人,到达南方边疆后,不仅遭遇了与南方人群的文化冲突,还有茂密的丛林、瘴气、各种蚊虫,疟疾等各种传染病,当时的汉人认为,这些都是当地土著收集各种爬行动物来毒害中原汉人的(Schafer,1967:102)。尤其在唐代的汉文献中,蛊毒的记载非常广泛。就这样,蛊毒与西南边疆居民捆绑在一起,并进而发展出一种精神力量说,即边疆土著女性想要与中原汉人发生性关系,让汉人中

情蛊(Feng and Shryock 1935:10)。情蛊一说看上去跟汉文小说中狐媚鬼怪迷惑文人的段子几乎无二。宋代两广地区大量地方志也指控女性用蛊毒之术来谋财害命。

苗族没有蛊,更不会放蛊!

戴瑙教授认为,是传统儒家思想将西南边疆的苗女与蛊毒联系起来。传统儒家思想以中原为大,地理位置与等级有严格区分,毫不意外的是,边疆地区在这个等级中处于末流。为了集中权力社会等级之间严格控制流动,更不要说女性在当时的外婚制和父权社会中没有任何权力可言。相反的是,在苗族社会里,女儿和儿子是同样重要的,婚后生活是弹性的,可以从夫居,也可以不落夫家。女孩的世界是自由的,自由谈情说爱、唱歌跳舞,不同职业的社会地位是平等的,这些在当时的中原汉人看来,完全是违背儒家思想,是低级的、需要教化的。甚至连苗族在山区的游耕生计方式也被视为野蛮和落后。

戴瑙教授还注意到,在宋明清时期,帝国版图将边疆地区纳入统治范围后,军屯、商屯吸引大量内地汉人在西南边疆定居,跨族婚姻虽然不被鼓励,但在生活中一直存在。汉人男性娶当地族群女子为妻,同样面对文化冲突,当地族群女子拒绝按照儒家男尊女卑思想一切都顺从丈夫、拒绝缠足等等。

出于对男权地位、儒家思想的捍卫,以及担心西南边疆族群女子的行为会对汉人女性产生带头作用,中原汉人将苗女刻画成为了情爱,下蛊控制男人的巫蛊形象,借此警告汉人男子远离苗女,才能保命保平安。这种邪恶化的描述,其背后是维护社会地位、维护统治秩序的目的。

戴瑙教授这篇文章对产生苗蛊的历史语境作了精彩的分析。借用一段话为总结:

“苗人放蛊”,原本是古代中原人士对瘴气深重的西南边疆世界的异文化想象和污名化描述。在当时文人骚客笔下,西南边陲的人们是动物化的,所以为“獠”、为“狫”、为“狆家”,将少数民族“去人性化”,进而以讹传讹,字里行间极尽污蔑之能事。

历史学家王明珂先生分析过这种“毒药猫”现象,即对另一群体的污名化描述,继而试图达到侵占其利益而无丝毫不安的心理。哪里有什么蛊呢?别忘了以讹传讹的后果,就是孔飞力所描述的“叫魂”。

总有人为了这种或那种私利而传播各种谣言,今天是苗族放蛊,明天是维族下毒,谣言何时休?原本和睦相处的一家人,不能被这样的谣言给离心了。

苗族没有蛊,更不会放蛊!

巫蛊是如何跟苗族文化关联起来的?

苗族与巫蛊文化并没有特别的联系。巫蛊,一般来说,就是用认为有毒性的物质或言语诅咒去伤害仇人,这是世界所有文化的普遍现象。那种用各种爬行类、两栖类、节肢动物和昆虫混合的做法,并没有任何实际作用,多来自对“有毒”生物的心理恐惧和后来文学作品的渲染。

类似的“巫术”在中国各个地区都能找到,不但存在于民间,文献中也相当普遍。而且如果要追根溯源的话,最早的文献记载都集中在汉族地区。那么,有关巫蛊的标签,为何被贴到了苗族身上?这也和清代“改土归流”过程有关。苗族世居的湘西、黔东地区,是与汉地最接近的异文化区域,在改流过程中首当其冲。在改土归流过程中,很多当地苗族都融入到当地编户齐民当中,使许多当地文化的元素被保留下来。

尤其是苗族等游耕民族过去较少实践定居生活的特点,加深了其他人眼中“来去无踪”的印象,相信他们仿佛具有来去自由的法力。这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造成在清代人眼中,苗族文化特殊性的一部分。

巫蛊文化本身只是想象的产物,并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它既不属于苗族,也不属于任何一个中国民族,不应成为对当下的困扰。更不应该污蔑苗族有蛊、放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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