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一批醫保惠民便民新政策將於7月1日上線,參保人員就醫購藥更加方便,醫保關係轉移更加順暢,藥品項目申報更加簡化。日前,寧波市人力社保局有關負責人對醫保新政策進行解讀,涉及8項政策。快來了解↓
①擴大轉外地就醫範圍,簡化備案手續
7月1日起辦理轉外就醫備案的有效期從原來的6個月放寬到12個月,期間參保人員可多次到轉外就醫地就醫。
參保人員辦理轉外地就醫或異地居住就醫備案的,就醫地區域範圍擴大到境內當地地級市的區域範圍,上海、北京、天津、重慶、海南、西藏為直轄市的區域範圍或省(自治區)域範圍。
②擴大異地居住就醫備案的人員範圍
城鄉居民醫保的異地居住就醫備案人員範圍,從原來的老年居民擴大到所有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成年居民、學生、嬰幼兒、未成年人)。上述參保人員長期異地居住(6個月以上)均可按規定辦理異地居住就醫備案。
例如:嬰幼兒戶籍在寧波,在寧波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卻長期養在杭州爺爺奶奶家,就可辦理異地居住就醫手續,在杭州看病就醫的醫療費可以享受寧波就醫一樣的待遇。
③延長醫療費報銷期限
為方便參保人員辦理醫療費報銷,減少參保人員跑腿,醫療費零星報銷期限從原來的6個月、12個月不等,統一延長到12個月(指醫療費結算票據上日期往後12個月),這樣不著急報銷的參保人員,就可湊齊醫療費一併報銷,只要注意報銷時醫療費票據日期別超過12個月就可以。
醫療費零星報銷政策調整前後對比
內容 | 目前政策 | 政策調整後 |
急診就醫醫療費報銷期限 | 6個月 | 統一為12個月 |
轉外地就醫醫療費報銷期限 | 6個月 | |
異地居住就醫醫療費報銷期限 | 12個月 |
④增加門診特殊病種項目
⑤調整個人賬戶購買非處方藥的限額標準
新政策規定參保人員憑本人社會保障卡在本市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保非處方藥的,從原來的一次購買總額不超過100元調整為一天內購買總額不超過120元(120元額度計算時包括所有各類包裝規格的藥品)。
⑥調整轉外地就醫醫保待遇標準
◆未辦理備案自行去外地就醫,經審核情況屬實的,報銷比例在上述基礎上分別再下浮10個百分點。
政策調整後轉外地就醫醫保待遇
醫保待遇 | |
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在我市基本醫保待遇基礎上下浮10%,個人承擔比例高10個百分點 | |
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在我市基本醫保待遇基礎上下浮20%,個人承擔比例高20個百分點 | |
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在我市基本醫保待遇基礎上下浮30%,個人承擔比例高30個百分點 | |
未辦理備案自行去寧波市外就醫,經審核情況屬實的 | 在上述基金支付比例基礎上分別再下浮10%,個人承擔比例分別再高10個百分點 |
⑦簡化部分藥品、項目申報事項辦理
1.取消自費醫療服務項目行政部門備案
2.取消醫保非處方藥品的行政部門備案
非處方藥指不需要醫生出具處方,可直接在藥店購買的藥品。
定點零售藥店因國家藥品管理部門對非處方藥進行調整等原因,需新增醫保非處方藥品的,不再需要向人力社保局行政部門備案,直接按醫保經辦機構要求。通過醫保信息系統進行藥品信息上傳申報,醫保經辦機構不再單獨建立《基本醫療保險非處方藥藥品目錄》,醫保目錄中的藥品是否為非處方藥,參保人員可查看藥品包裝上的“OTC”標誌,或通過寧波人社醫保通APP中的公共欄目---藥品目錄查詢,輸入藥品通用名,可以查到該藥品是否為非處方藥。
⑧簡化職工醫療保險關係大市內轉移接續辦法
參保人員在寧波市內跨統籌區(指在寧波市區、奉化區、餘姚市、慈溪市、寧海縣、象山縣之間)轉移醫療保險關係的,參保人員只需在轉入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轉移接續,不需要提供轉出地醫保經辦機構的參保繳費憑證,由原來的“跑二次”變為“跑一次”,之後的醫保個人賬戶轉移接續手續全程由轉入地醫保經辦機構代辦。
考慮到部分參保人員的便利性,也可以在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移接續。
7月份起,參保人員醫保個人賬戶信息由全市醫保經辦機構相互之間採用數據調取方式直接轉接,不再採用原來的信件郵寄方式,與該事項原要求4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比,將大大縮短辦理時間,預計可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醫療保險關係轉移。
閱讀更多 北侖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