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法院调解一起标的200万元案件

郊区法院调解一起标的200万元案件

6月12日,在郊区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安徽某化工公司与河北某肥业公司就200余万元的货款达成调解协议,这起合同纠纷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安徽某化工公司与河北某肥业公司有着多年业务合作关系。2017年1月1日,双方签订一份联销协议,安徽某化工公司依约向河北某肥业公司供应不同品种化肥,但河北某肥业公司在将化肥销售完毕后未能及时向安徽某化工公司付款。2017年12月底,经双方结算确认河北某肥业公司欠安徽某化工公司货款203万余元及库存102吨化肥。河北某肥业公司在2017年底偿还10万元货款后,对尚欠货款193万余元以种种理由拒付且不予返还库存的102吨化肥。安徽某化工公司向郊区法院起诉,要求河北某肥业公司给付货款193万余元及返还库存化肥102吨。郊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向河北某肥业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确定了开庭日期。6月12日,河北某肥业公司派人来铜,说明库存102吨化肥已销售得款24万余元,现总计欠货款为218万余元,请求协商处理。郊区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以前有着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且以后还有可能继续合作,遂在开庭前主持双方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河北某肥业公司先给付安徽某化工公司20万元,余款分期给付,双方签收了民事调解书,握手言和,一起跨省的合同纠纷案件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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