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染有禁不止 中央環保督察發現不少“地方病”

病症一:麻木冷漠

13個整改工程無一按期完成

13個整改工程無一按期完成!6月15日,督察組到汕頭市督察,發現當地練江流域內所見水體幾乎都色黑如墨。督察發現,廣東省督察整改方案涉及練江汙染整治的項目進展嚴重滯後,汕頭市13個整改工程無一按期完成。此外,汕頭市對垃圾隨處傾倒、填埋、焚燒,以及偷倒工業廢物的日常監管嚴重缺失,一有空地就有垃圾。汕頭市潮陽區官田水沿岸150米的河堤曾有數百噸生活垃圾,當地為應付督察,竟然臨時覆土掩埋。

一問三不知。督察組發現,有關區縣、有關部門對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項目建設等基本情況說不清、道不明,甚至一問三不知。當地“河長制”形同虛設,牌子立得很漂亮,但牌子之下的河道就是垃圾,一些基層河長對自己的職責不清楚,更未開展過有效的工作。

一拖再拖。督察組發現,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以來至今年3月底,汕頭市委主要領導只在督察反饋後第4天帶隊現場督導1次。潮陽區紡織印染中心項目,整改方案要求2018年印染企業全部入園,但園區至今未完成選址。即便如此,區委也未專題研究。

病症二:官僚主義

明目張膽消極對待整改

6月12日,督察組直奔雲南羅平鋅電股份有限公司檢查整改落實情況。此前,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指出,該公司重金屬汙染隱患問題突出。“回頭看”發現,該公司在整改工作中,假裝整改、敷衍整改,廢渣違規堆存依然如故,舊賬未還,又欠新賬。

一家上市企業,為什麼會如此明目張膽消極對待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要求,敷衍了事?

事雖關己仍高高掛起。督察組發現,曲靖市委、市政府在制定督察整改方案時,只是簡單將有關整改任務全部安排給縣級政府承擔,而將自己高高掛起,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於轄區內重金屬汙染突出問題,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以及專題會均未進行專題研究,也未開展有效的督辦考核,甚至國家及雲南省有關部門專門督辦後,也未引起足夠重視。

病症三:軟弱無力

汙染企業長期“屢罰不改”

6月3日,督察組接到投訴反映寧夏宇光能源實業有限公司汙染問題。接到轉辦件後,中衛市環保局會同中衛工業園區管委會立即到現場進行核查,6月5日市委主要領導、市政府分管領導進行現場督辦,要求企業加快整改進度,整改未完成、未到位不得恢復生產。而6月15日下午,督察組對宇光能源進行暗訪發現,該企業竟然正在生產!

督察組發現,該企業長期“屢罰不改”。2017年9月以來,中衛市環保局先後4次叫停宇光能源違法生產行為並予以處罰,此次“回頭看”轉辦群眾舉報後,中衛市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現場督辦後,該企業依然我行我素。企業膽大妄為的背後,暴露的是監管軟弱無力。

病症四:敷衍了事

多次違規復產未及時制止

6月11日,督察組“回頭看”發現,江西宜春豐城市華宏工業燃料油有限公司以拆除設備之名行生產運行之實,煤焦油乾餾塔破損嚴重,無任何汙染治理設施,廠區空地傾倒大量煤焦油等危險廢物並覆土掩埋。督察發現,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長期縱容企業違法生產、違法排汙,停產整治期間多次違規復產均未及時制止,直至2017年3月23日發生火災並造成嚴重汙染後才要求該企業關停。此後再未對企業進行清理處置,致使企業擅自復產,汙染反彈。

督察組發現,2017年8月15日,銅鼓縣政府稱宜春市銅鼓縣紅福機制炭廠煙氣處理設施已經整改,申請問題銷號。但調查發現,該廠於2017年9月27日才通過環保竣工驗收。2018年4月和5月,銅鼓縣環保局兩次下達停產通知。但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未採取配套措施,致使企業一直違法生產、違法排汙。直至“回頭看”督察進駐前夕,才對該企業實施斷電。2018年6月10日督察組現場檢查時,該企業炭化窯仍在正常運行,廢氣直接排放。

病症五:默許縱容

對非法填湖視而不見

6月1日,督察組進駐江西省後收到舉報反映江西廬山西海風景名勝區遭嚴重破壞。督察組於6月15日奔赴武寧縣濱湖新城,看到大面積湖面被各色渣土無情地侵佔、破壞、填平。

督察發現,武寧縣委縣政府一直試圖向湖要地、向湖要房、向湖要錢,對非法填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近年來,縣城用地日益緊張,於是當地大力推動沿湖發展。濱湖新城填湖行為沒有明確固定的實施主體,大家利用沿湖地區低窪之處,先設置渣土消納場,再開發利用。因此,城區建設工地產生的渣土紛紛傾倒於湖岸低窪之處。武寧縣政府有關負責人表示,政府想發展哪塊區域,城市建築渣土就會往哪兒去,對傾倒渣土填湖的行為,政府是默許的。

病症六:表面整改

公示已整改實際沒到位

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期間,南昌市強力熱鍍鋅有限公司夜間生產偷排廢氣汙染環境。南昌市整改情況對外公開顯示:該問題已完成整改。然而督察組日前檢查發現,這家企業僅用塑料布製作半封閉的簡易酸霧集氣罩,用篷布製作簡易粉塵收集罩。這種簡陋措施達不到“全收集、全處理”酸霧和粉塵的要求,廠房內酸霧刺鼻,積塵嚴重,廠區內環境髒亂差。

督察組發現,江西省撫州市崇仁縣政府於6月7日收到督察組關於“三山鄉長仁磚廠廢氣直排”的轉辦件後,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到現場調查處理。6月8日縣環保局對長仁磚廠開展了執法檢查,並依法作出“立即停產整改”和“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在沒有對該磚廠關停到位的情況下,崇仁縣政府於6月12日上報材料明確:目前長仁磚廠已關閉停產。經撫州市環保局指出問題後,崇仁縣於6月13日再次上報材料明確,已停止生產。但根據調查,長仁磚廠實際於6月14日至15日才實施停產整改措施。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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