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停倒計時,27日前某市5000家“散亂汙”企業將全部關停

關停倒計時,27日前某市5000家“散亂汙”企業將全部關停

5月27日前,東莞還沒有停產的 5000 家 " 散亂汙 " 企業將被停水停電,也就是說,留給這些企業的時間,已經不到一週了。

自4月18日東莞召開全市藍天保衛戰打響第一槍之後,東莞整治散亂汙企業的步伐越來越快。作為今年環境整治鐵任務的 5000 家 " 散亂汙 " 企業淘汰計劃,又將進一步提前了。

5月17日,市大氣辦發佈《關於開展清理“散亂汙”企業專項行動的通告》(簡稱《通告》)。根據《通告》,全市範圍內將開展清理“散亂汙”企業專項行動。

《通告》要求,“散亂汙”企業需在2018年5月27日前自行停產停業。自2018年5月27日起,各鎮街(園區)將組織環保、工商、公安、安監、消防、質監、城管、國土等有關職能部門聯合執法。未按要求停產停業的,一經發現,有關部門將採取斷水、斷電、清原料、清設備、清產品等措施,依法依規予以取締,並對責任人依法從嚴查處,清理執行費用由企業自行承擔。

屬未辦理環保手續、違法排放汙染物的企業,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嚴厲查處,涉嫌環境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屬於無證無照經營的企業,由工商部門或許可審批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嚴厲查處,對明知屬於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的業主、房東依法嚴厲查處。

屬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企業,由國土資源和規劃、水務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依法嚴厲查處。

市民一旦發現有“散亂汙”企業開展違法生產行為,可撥打12345進行舉報。

此外,對於那些按要求停產停業的企業,凡符合整改提升條件並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的,經有關部門審核許可,符合環保、安全生產等有關要求的,則可恢復生產,納入日常監管,否則一律予以取締。由供水、供電部門對取締關閉企業依法實施斷水、斷電,並加強監督檢查,嚴防斷水斷電後私拉私接。

哪些企業將被劃定為“散亂汙”企業呢?

根據有關文件,“散亂汙”企業是指不符合產業政策、產業佈局規劃,存在安全、消防隱患和汙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工商、環保、土地、規劃、稅務、質監、安監、消防、電力等手續不全的企業(特別是存在於居民集中區的企業、工業攤點和工業小作坊)。

主要包括但不限於:印刷包裝、油墨、膠粘劑、有機溶劑、有色金屬熔鍊加工、橡膠生產、製革、化工、陶瓷燒製、鑄造、絲網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碳素生產、石灰窯、磚瓦窯、水泥粉磨站、廢塑料加工、小煉油、玻璃製造、紡織印染、合成纖維製造、表面塗裝、傢俱、製鞋、汽修、食品加工、石材加工、廢品回收加工、人造板製造、電子元件製造、酸洗磷化等小型製造加工企業;涉及使用塗料、油漆等小型企業或加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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