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广告画面太暴露,被妈妈怒撕:保护未成年人,任重道远

1.母亲怒撕整形广告

近日,在广西南宁某个小区,一名女业主撕毁了电梯里的广告,并因此与物业发生冲突,还惊动了警方。

这栋楼里的电梯门外和门后,都贴有一家整形美容机构的广告,画面上除了有文字介绍外,还有一名年轻女子比较裸露的半身像。

电梯门外的广告保持完整,而门后的已经被撕烂了。

小区电梯广告画面太暴露,被妈妈怒撕:保护未成年人,任重道远

这位女业主撕毁广告的原因是:广告太裸露,影响到了孩子。

物业工作人员说:

小区电梯广告很常见,其他一些小区也有这样的广告,这些都是经过审批的正规广告,且在电梯内张贴是签有合同的,不能说撕就撕,否则广告公司会找上门,物业也很难办。

对于物业的说法,我就俩字:呵呵!

“其他小区也有这样的广告”,那么它就合理合法了吗(好吧,我们的法制还不够健全,相关的法律似乎还没有)?就天经地义了吗?

“经过正规审批的广告”,这一点真让人无语,网吧也不违法,为什么要规定满16/18岁才可以进呢?王者荣耀也不违法,为什么要推出防沉迷系统呢?

“在电梯内张贴是签有合同的,不能说撕就撕......”

,我想请问一下,是谁授予物业与广告公司签合同的权利的呢?是小区的业主。

小区电梯作为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或业委会只有管理的权利。管理者难道不必考虑所有者的权益吗?在公司里,总经理可以违背董事们的意愿,做出损害股东利益的事情吗?

当然,据说这位撕广告的妈妈行为比较彪悍,在物业办公室踢凳子、扔资料、推电脑等,这种行为方式我不赞同,但她撕掉广告的结果,我想,家里有孩子的都该觉得“大快人心”吧?都感觉觉松一口气吧?

2.裸露的广告到底有什么影响?

两个月前我读到一则新闻,还因此发表了一番感慨,新闻讲的是:

一位成绩优异的高二男生,某次深夜起床上厕所,偶然看到对窗有一名年轻姑娘全裸在家走动,从此每夜守候到凌晨两点(那姑娘是酒吧女歌手,每天凌晨2点下班回家),导致学习成绩迅速下滑。

他母亲发现后与对女歌手交涉......一年后,男孩高考落榜,并与女歌手谈了朋友。故事的最后,母亲唆使男友去威胁女歌手,导致失手杀人。

一死俩入狱,还毁了一个花季少年,真是一出大悲剧。

一些电梯里经常出现整形、丰胸、人流、男性健康等内容的广告,有的以文字的形式展示、有的是画面的形式呈现,有的是以视频的方式播出。它们往往画面具有诱惑性,文字具有挑逗性、暗示性。

观看这些广告,会刺激孩子下丘脑垂体神经的反射,使下丘脑垂体性腺轴的提前启动,促使孩子性早熟。

如今的孩子普遍发育得比上一代更早,五六年级或者初中的孩子,身体发育了,心理却还比较幼稚,如果每天出门都在电梯或小区里看到露骨的广告,可能诱使孩子对性产生好奇,后果我们就不讨论了。

另一方面,电梯广告与电视报纸等媒体广告还不一样。

电视你可以换台,报纸你可以翻页。但在电梯这个狭小的空间里,你既不能换台,也不能翻页,除非你闭着眼睛,否则你总是难以避免要看见广告,这简直就是视觉上的“强奸”。

而乘坐小区电梯的是住户有老有小,露骨的广告除了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外,老人和成年人看了也会觉得尴尬。

有妈妈反映:小区电梯的避孕套广告特别夸张,一个卡通人物骑着摩托车,裆部架着“机关枪”,刚上小学的儿子问她广告卖什么的,她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小区电梯广告画面太暴露,被妈妈怒撕:保护未成年人,任重道远

小区电梯广告画面太暴露,被妈妈怒撕:保护未成年人,任重道远

小区电梯广告画面太暴露,被妈妈怒撕:保护未成年人,任重道远

3.我们能做什么?

去年杭州一位先生砸坏了小区液晶屏,就是因为这里播放避孕套广告,画面比较暧昧,他觉得老人和孩子看了都不好。

小区电梯广告画面太暴露,被妈妈怒撕:保护未成年人,任重道远

我觉得,这位先生的做法,与咱们最开头说的这位妈妈差不多,虽然过激,却大快人心。

不过,砸坏液晶屏毕竟是破坏公物,这种行为还是不该提倡。

那该怎么办呢?

诺曦妈妈认为,首先应该向业委会或物业投诉,要求撤掉广告,或者更换内容。

如果他们不予处理,还可以向上反映,找有关部门去投诉。

要是能够“人多势众”就更好了。

实在无果,在撕毁电梯广告之前,我可能会用一幅风景画遮挡在电梯广告上,或者给裸露的美女找一件衣服穿穿。在砸坏液晶屏之前,我可能会设法遮挡她,或者使它没电等等。

当然,这些都是旁门左道。

我们希望物业在接广告的时候,能够多从业主的角度想一想,那些广告会让“股东们”感觉不爽的广告还是不要接了。

摸一摸良心,想想假如自己就住在这个小区,愿不愿意看到这些广告。

当然,更重要的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相应政策法规,限定敏感广告的播放渠道。

4.保护未成年人,任重道远

“保护未成年人”这口号喊了好多年了,然而要落到实处,却远没有那么容易。

我们除了要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严厉打击人贩子、严惩侵犯孩子的恶人外,还要关爱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

看看我们的动漫,喜羊羊与熊出没充斥着儿童频道,一年四季从早到晚不停地播放,伴随着一代人的整个童年。

其中暴力情节和画面,屡屡导致儿童模仿,并引发许多争议,然而相应法律法规却迟迟没有出台。

关于动画和网游,许多国家对之按照年进行了分级,以保护未成年人。

日本动画片按受众年龄段划分可分为全龄型动画、15禁动画和18禁动画三类。全龄型动画为老少皆宜,15/18禁就是只有15/18岁以上人群才可以观看。

1996年,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制定了《电视家长指南》。《指南》对电视节目分级,划定不同年龄层次可看节目的内容范围,动画片也依照普遍的电视分级标准来划定内容级别。

在德国,有《青少年保护法》和《青少年媒体保护州际协议》,它们为德国保护青少年安全玩网游提供了主要法律依据。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作为家长,我深切希望咱们的动画、网游分级制度能早点儿出台,希望在电梯、地铁、公交车等儿童可能出现的场所投放广告,也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保护孩子,缺乏相应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要靠母亲赤手空拳去撕、靠父亲体力暴力去砸,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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