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菏澤市召開“2018年菏澤市電動車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聽證會,為規範全市電動車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市政府擬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實現電動車“管理基本規範、交通違法明顯減少、交通秩序明顯好轉、交通事故明顯下降、道路通行能力明顯增強、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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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通過組織人員到外地市考察,建議制定超標電動車退出市場機制。
整治車輛:整治車輛包括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老年代步車或者城市觀光車等名義在道路上行駛的以電力、燃油、混合動力驅動的三輪車、四輪車。
(圖片不清楚可以登陸國家工信部網站進行查詢相關目錄)
注:
不合格四輪電動車:大陽、樂維、道爵、海全、雷軍、比德文、寶路達、奔茨、金城、新能、漢唐、麗馳等。
不合格三輪電動車:恆闊、奔茨、新日、優米、聖奧、喜德盛、樂生、好人家等小眾品牌。
嚴格生產和銷售源頭監管
自願上繳超標電動車的
予以適當的資金補償
制定市場退出機制 :嚴格生產和銷售源頭監管,對全市非法生產超標電動車及配件的企業一律停業整頓,禁止生產超標電動車及配件。
在城區規劃整治區域,整治區域內,對超標電動車經銷商及銷售網點全部清除,嚴格電動車交易市場和經營行為監管,禁止銷售超標電動車及配件。規範車輛通行管理,對正在運行的電動車加強管理,明確路權,只允許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規定過渡期,過渡期滿後禁止上路行駛。劃定限行區域,規定時段內禁止超標電動車通行,根據整治效果,逐步擴大限行區域。
制定置換或報廢補償制度,限期內車主自願上繳超標電動車的,予以適當的資金補償。
加快公交專線、輕軌、
城鐵等交通系統的規劃題
積極發展公交:堅持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加快公交專線、輕軌、城鐵等交通系統的規劃、建設步伐 ,加強“綠色出行”宣傳引導,提高公共交通運送保障能力,吸引城鄉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擠壓電動車出行空間,減少電動車數量。
輕軌(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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