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包青天”不止一個,為民執法,剛正不阿,死不認錯

古代老百姓維權,單靠自身努力,效果就要大打折扣,需要藉助官府力量,特別是依賴官府裡執法如山的包青天。那些工作在地方郡縣那些身兼縣(市)長兼法院院長的官員,其自身的品德水平,直接關係到百姓能否成功維權。

那麼古代有哪些著名的包青天呢?

1.破除迷信、智懲三老的西門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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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豹,春秋戰國時期魏國人。當時鄴地是魏都的重要門戶,且是戰略要地,但天災人禍不斷,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門豹擔任鄴縣令,治理鄴地。西門豹到鄴地後,微服私訪,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婦”事件,智懲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實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時,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發展農業生產,使鄴地百姓逐步富庶起來。西門豹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後,鄴地百姓專門為他在漳水邊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2.打擊豪強、剛正不阿的黃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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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霸(?-公元前51),字次公,西漢時期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學家班固評論說:“自從漢朝建立以來,要講治理百姓的官吏還是數黃霸第一。”此前,潁川郡是一個豪強地主稱霸一方,百姓流離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後,大刀闊斧,佈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視農桑,施行教化,經過幾年的精心治理,潁川出現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產發展,“田者讓畔、道不拾遺”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詔稱頌黃霸是良吏中的最優秀者。

3.嚴懲黑惡,造福百姓的趙廣漢

歷史上的“包青天”不止一個,為民執法,剛正不阿,死不認錯

趙廣漢,字子都,西漢時期涿郡蠡吾縣人。曾任守京兆尹、潁川郡太守、京兆尹。在潁川郡任太守期間,是趙廣漢前期治理的最佳階段,他不畏強權,精明強幹,剛到任的幾個月時間,就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打擊豪門大族的勢力,緩和社會矛盾;二是加強地方管理,轉變當地的不良風氣。在其治理期間,京兆地區政治清明,官屬和百姓無不交口稱讚。廣漢任京兆尹期間,為官廉潔清明,威制豪強,深得百姓讚頌。

4.執法不阿,死不認錯的董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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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宣任洛陽市長期間,漢武帝姐姐、湖陽公主的男僕殺人藏入主子家府,官吏抓不著。

有一天湖陽公主外出,奴僕駕車。董宣帶領一班人等候在洛陽城北面西頭門,攔住車,用武器逼住,宣佈殺人犯罪狀,當場把殺人犯抓住殺掉。湖陽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哭訴。

光武帝很生氣,召見董宣,要用鞭子打死董宣。董宣磕頭說:“請允許我說一句話再死。”帝說:“你說什麼?”董宣說:“陛下聖德,中途興復漢室,如果放縱奴僕殺人,將如何治理天下?我不須要用鞭子殺死自己,我自已死。”說完用頭撞柱,血流滿面。

皇帝命令小黃門扶著他,讓董宣向公主磕頭謝罪,董宣不服從,小黃門強迫他叩頭,他兩手據地始終不肯低頭。

公主說:“文叔當百姓時,隱藏逃犯和犯了死罪的人,官吏也不敢上門捉拿。現在做了天子,你的權威卻不能加於一個縣長嗎?”光武帝笑著說:“天子不能同百姓一樣。”便命令這個硬脖子縣長出去。賜給董宣三十萬錢,董宣全給了手下的官吏們。

從此,董宣打擊豪強,沒有不震驚發抖的人,京師稱他為“臥虎”,唱歌表揚他說:“董宣衙前無人擊鼓鳴冤。”

5.一年處理萬案的狄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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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傑(公元607-700),字懷英,唐朝幷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應試明經科(唐代科舉制度中科目之一),從而步入仕途。從政後,經歷了唐高宗與武則天兩個時代。初任幷州都督府法曹,轉大理丞,改任侍御史,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職。後人稱之為”唐室砥柱”。

判案如神,無一冤案。狄仁傑剛到大理寺,積壓的案件已非常多。他一心撲在工作上,夜以繼日,筆不停批,整整奮戰了一年,就把積壓案件全都清理了,涉案人員達17000人之多,事後竟然一個喊冤的都沒有。數量之多,質量之好,在當時傳為佳話。

狄仁傑能夠被當作“神探”得歸功於一個荷蘭人,他叫高羅佩。他將自己寫的16箇中長篇和8個短篇故事集在一起,統稱《狄法官的破案故事》,即《狄公案》。這些作品引起了轟動,狄仁傑被譽為中國的“福爾摩斯”。

6.平反冤案、三起三落的徐有功

歷史上的“包青天”不止一個,為民執法,剛正不阿,死不認錯

本名徐弘敏,唐朝長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審案的官吏。徐有功先後任過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員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職。由於徐有功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數以萬計,因而難免得罪酷吏的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兩次被罷官又兩次復出,雖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一心執法守正。因此徐有功能成為歷史上罕見的一位名留青史的專職“法官”,被當時人譽為“自古無有”的好官。

7.鐵面無私、嚴懲高官的包拯

歷史上的“包青天”不止一個,為民執法,剛正不阿,死不認錯

包拯(公元999-1062),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歷史上最有名的清官。

他一生鐵面無私,不避權貴,執法如山。對皇親國戚、宦官權貴的不法行為,一律極力主張繩之以法。

在他任諫議大夫、監察御史時,赤膽忠心,他彈劾不避權貴,胸懷坦蕩,不怕得罪權貴,上至皇親國戚、丞相,下至州官、縣令、普通辦事員,只要有違法亂紀者,一經查實,依法辦理,至今民間流傳著很多有關他審案的傳奇故事;鍘包勉、嶄陳世美是兩個最典型的故事。

包勉是他的親姪兒,違反法律、仗勢欺人,強姦民女,包公判其死刑,從小將自己養大的嫂子來求其網開一面,都沒有給面子,結果還是將親姪兒鍘了。

陳世美是駙馬爺,是皇親國戚,犯了不孝敬父母親、拋妻殺妻的罪,包公判其死刑,公主來說情,以皇親國戚相威脅,他還是冒著自己被罷官、被殺頭的危險,毫不猶豫地將陳世美嶄了,事後自己脫下烏紗帽向皇后娘娘請罪,結果皇帝也未處罰他。

公元1069年10月,包拯70歲壽辰,他的親戚、朋友、同級官員都要為他祝壽。過壽的當天他在門上貼出;70壽辰不請客,不收禮。

哪知第一個來給他送禮的就是當今的仁宗皇帝,皇上看到其門上貼的字,在禮盒子上題首詩:“德高望重一品卿,日夜操勞似魏徵。今日皇上把禮送,拒禮門外理不通。”包拯隨回詩一首;“鐵面無私丹心忠,做官最忌唸叨功。操勞本為份內事,拒禮為開廉政風。”就這樣他把皇帝來送禮也拒之門外。

8.主持正義、為民伸冤的況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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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鍾(1383-1442),字伯律,號如愚,明朝江西靖安縣龍岡州人。只要一提起況鍾,人們立即就會想到《十五貫》故事裡那位甘冒風險、敢於伸張正義、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還做了興修水利、舉辦學校、推薦賢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況鍾任職十三年間,三次離任三次留任,替蘇州百姓辦了不少實事,最後積勞成疾,病逝於蘇州任上。當地百姓為紀念況鍾,在他死後,蘇州和七個縣都建立了祠堂。

9.兩袖清風、剛直敢言的海瑞

歷史上的“包青天”不止一個,為民執法,剛正不阿,死不認錯

海瑞(公元1514-1587),字汝賢,海南瓊山縣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轉折時期。在戶部供職時,以六品小官身份抱著必死決心毅然上疏。將徐家仗勢多佔的40萬畝良田退還原主,將欺壓良民的徐階的兩個兒子及20多個家人依律問罪。縱觀海瑞為官,歷經嘉靖、隆慶、萬曆三朝,多次冒死進諫,雖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根本利益,得到了百姓的廣泛擁護,其行為具有不可否認的歷史進步作用。

10.剿賊有法,糾冤有功的于成龍

歷史上的“包青天”不止一個,為民執法,剛正不阿,死不認錯

于成龍(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被任命為羅城縣知縣,在任上明確保甲制度,百姓安居樂業。1667年(清康熙六年),于成龍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後遷任湖廣黃岡的知州,歷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康熙二十年入京覲見。後升任江南江西總督。康熙二十三年,朝廷命令于成龍兼管兩地巡撫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贈為太子太保。

任湖廣黃岡知州期間,在黃州府岐亭鎮一帶,盜賊甚至白晝劫路傷命,嚴重影響了地方安定和居民正常生活。于成龍上任之初,即以郡丞身份坐鎮岐亭治盜。為了摸清盜情和每一件重大盜案,他總是親自訪察。他多以“微行”的方式,扮作田夫,旅客或乞丐,到村落、田野調查疑情,從而對當地盜情瞭如指掌。他還特意在衣內置一布袋,專放盜賊名單。對待案犯他主張慎刑,以教為主,採取“寬嚴並治”和“以盜治盜”的方法,取得突出效果。

于成龍審案,善於從一些常人忽視的細節上發現問題的癥結,使許多地方上發生的重大疑案、懸案,使錯案得到平反,從而被百姓呼為“於青天”,民間還流傳著“鬼有冤枉也來伸”的歌謠。

于成龍在福建上任伊始,就做了一件為民稱頌的好事。當時清廷為對付臺灣鄭氏的抗清勢力,實行了“海禁”政策。當地統治者不顧連年兵禍,民不聊生,動輒以“通海”罪名興起大獄,使許多沿海漁民罹難。于成龍在審閱案卷時,發現每案被擬極刑的就達數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婦女孺子。於是他堅決主張重審,對怕得罪清室而勸阻他的人說:“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鹹阿從事!”在他的力爭和主持下,先後使千餘名百姓免遭屠戮而獲釋,貧困不能歸者還發給路費。

遇到包青天,自然是百姓之福!可是,當世間再無“包青天”,或者說即使有“包青天”也無法解決問題時,走投無路的老百姓該如何維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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