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员戴上“紧箍咒”刻不容缓

福建厦门市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谢海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生活纪律、廉洁纪律,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申请环保补助资金等多方面谋利,受其错误影响,该市环保系统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多名干部因违纪受到查处,教训极为惨痛。(人民网,6月19日)

谢海生拥有博士学位,在推动九龙江水污染整治等方面取得不少成绩,是典型的“高智商、高学历、高能力”官员。在其担任厦门市环保局局长期间,甘受“围猎” 终陷腐败泥潭,这既有个人因素,更有官员监管机制漏洞。确保官员尽职履责、敬畏公权,营造健康、清廉的政治生态环境,我认为应该从内部信仰和外部监管相结合,为各级官员戴上“紧箍咒”。

首先,要让官员不想腐败。改革并完善公职人员收入体制,实施高薪养廉政策,将公职人员的贡献纳入退休金待遇,从物质上解决公职人员的后顾之忧。如果说,几千来的封建社会,士大夫的官场信仰是“天地君亲师”,那当代官员的信仰则是“党纪国法”。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党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纳入官员的常规学习中,用参观、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将各类官员违纪违规案例纳入警示教育中,让党纪国法深植于官员心中,从主观意识上自觉杜绝被“围猎”。

其次,要让官员不敢腐败。改革官员监督体制,加强监督机关的监管力量,确保全方位、无死角监督官员的行政行为。完善各类监管平台建设,重视媒体、群众、团体的监督举报,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实施全社会参与官员监督。对官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实施严厉惩治,加大其违纪违规的成本,从其政治前途、财产、子女从政等方面进行惩罚,让其不敢腐败。

最后,要让官员不能腐败。在行政审批、执法等环节,加强程序化、规范化建设,从法律、制度、程序上确保在工作中有规可依、严格按规行政,坚决杜绝一把手“一言堂、独决断的现象”。

(射洪县投资促进局 陆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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