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官員戴上“緊箍咒”刻不容緩

福建廈門市環保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謝海生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生活紀律、廉潔紀律,涉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申請環保補助資金等多方面謀利,受其錯誤影響,該市環保系統政治生態遭到嚴重破壞,多名幹部因違紀受到查處,教訓極為慘痛。(人民網,6月19日)

謝海生擁有博士學位,在推動九龍江水汙染整治等方面取得不少成績,是典型的“高智商、高學歷、高能力”官員。在其擔任廈門市環保局局長期間,甘受“圍獵” 終陷腐敗泥潭,這既有個人因素,更有官員監管機制漏洞。確保官員盡職履責、敬畏公權,營造健康、清廉的政治生態環境,我認為應該從內部信仰和外部監管相結合,為各級官員戴上“緊箍咒”。

首先,要讓官員不想腐敗。改革並完善公職人員收入體制,實施高薪養廉政策,將公職人員的貢獻納入退休金待遇,從物質上解決公職人員的後顧之憂。如果說,幾千來的封建社會,士大夫的官場信仰是“天地君親師”,那當代官員的信仰則是“黨紀國法”。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將黨的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納入官員的常規學習中,用參觀、現身說法等多種方式將各類官員違紀違規案例納入警示教育中,讓黨紀國法深植於官員心中,從主觀意識上自覺杜絕被“圍獵”。

其次,要讓官員不敢腐敗。改革官員監督體制,加強監督機關的監管力量,確保全方位、無死角監督官員的行政行為。完善各類監管平臺建設,重視媒體、群眾、團體的監督舉報,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實施全社會參與官員監督。對官員的違紀違規行為,實施嚴厲懲治,加大其違紀違規的成本,從其政治前途、財產、子女從政等方面進行懲罰,讓其不敢腐敗。

最後,要讓官員不能腐敗。在行政審批、執法等環節,加強程序化、規範化建設,從法律、制度、程序上確保在工作中有規可依、嚴格按規行政,堅決杜絕一把手“一言堂、獨決斷的現象”。

(射洪縣投資促進局 陸春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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