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單位通勤車接送員工發生交通事故需個人擔責嗎?

吳師傅來電諮詢:我是西固一單位的大巴通勤車駕駛員,平時主要接送單位員工上下班。前段時間,我駕駛車輛在接送員工的過程中不慎出了交通事故,根據事故認定,我和對方負同等責任。經定損對方車輛損失3萬元,由保險公司賠付2.5萬元,剩下5000元單位則要求由我個人承擔。請問,單位的要求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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