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風險意識 冷靜對待“高額回報”

提高风险意识 冷静对待“高额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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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投資房產的群眾越來越多,但是如何投資才是合法安全的?在高額收益面前,不少市民卻放鬆了警惕,被犯罪分子捲走了血汗錢。去年底,常熟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件,判處被告人潘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經查明,2009年至2012年期間,被告人潘某某對外謊稱自己有房地產投資渠道,並以每月2%的投資利息作為回報利誘,共向10名社會不特定人員吸收投資借款高達4555萬元。

法官提醒

天上不會掉餡餅。本案中的被害人大多明知被告人潘某某沒有吸收公眾存款的資質,卻因為承諾的高額利息而動了心,掉入了不法分子的“陷阱”。法官再次提醒廣大市民,面對高息誘惑,一定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慎投資!

文案:肖剛 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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