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风险意识 冷静对待“高额回报”

提高风险意识 冷静对待“高额回报”

点击上方蓝字 轻松关注我们

如今,投资房产的群众越来越多,但是如何投资才是合法安全的?在高额收益面前,不少市民却放松了警惕,被犯罪分子卷走了血汗钱。去年底,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判处被告人潘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查明,2009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潘某某对外谎称自己有房地产投资渠道,并以每月2%的投资利息作为回报利诱,共向10名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投资借款高达4555万元。

法官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本案中的被害人大多明知被告人潘某某没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却因为承诺的高额利息而动了心,掉入了不法分子的“陷阱”。法官再次提醒广大市民,面对高息诱惑,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投资!

文案:肖刚 耿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