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事业单位类型——备案制事业单位释义

新的事业单位类型——备案制事业单位释义

高校和各类综合培训中心、职校、中专等,其改革方向类似。高校改革先行一步,先期试点,然后根据试点经验大面积推广,2020年前全部完成改革任务。各类培训中心综合改革,合众为一,然后参与改革;职校、中专等类院校,已经明确划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也会逐步参照改革。

三、机构设立和备案: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地方政府管辖范围事业单位数量、类型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成立备案制事业单位,核定事业单位属性,确定财政供养方式,划分公益服务职能,核定人员使用上限,依法进行法人登记管理相关事宜。备案制事业单位虽然没有编制,但同样要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使用数量范围,单位出现超范围人员使用时,要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变动后方可进行。

四、财政供养方式:备案制主要出现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其财政供养方式是差额,改革的方向,是逐渐扩大差额比例,最终由单位自给自足。备案制事业单位的经费、收入、人员薪酬等自主核定,自收自支,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节。既要保证其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又要保证其公平公正参与到市场竞争。

五、人事管理: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总量,统一组织、或者审核后由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公开招聘,统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按照规定管理招聘、职称评定、薪酬分配、岗位设置比例、人员总量控制、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为事业单位做好服务和监督管理。

新的事业单位类型——备案制事业单位释义

六、薪酬标准:备案制事业单位实行同工同酬,同一岗位,收入相同。完全按照各种考核业绩、业务量、质量、满意度等确定工资待遇,能者多劳,多劳者多得,真正实现收入与绩效挂钩,收入与能力挂钩。同工同酬并不是简单理解的同一岗位,不管能力高下,同样收入,而是直接由业绩和水平决定。

七、主管部门责任:制定考核方式和薪酬核定方式,并对收入、薪酬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单位的公益服务工作进行监测,促进公平、公正、公开。

编制类事业单位,是指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量,由组织人事部门调配人员,由财政部门供养,发放工资,提供经费,与备案制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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