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上大学的机会更多了!兰州公布家庭经济困难高考生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新大学生入学资助

●资助范围与对象: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新生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的短期生活费。

●申请流程:符合上述条件的兰州市学生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条件: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兰州籍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资助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办理程序: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每年的7月底至9月初),向户籍所在县(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国家奖学金

●适用范围:奖励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异和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在校生。

●奖励标准: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

●评审和发放:每学年评选一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经省教育厅审核、教育部审批后,高校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适用范围: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评审和发放: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经省教育厅审批后,高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国家高校助学金

●适用范围: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本专科生。

●资助标准: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本专科生每生每年3000元。

●评审和发放:

高校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学年开学,由学生向就学的学校提出申请,高校经过审核后将助学金发放给学生。

高职学生免学杂费

●适用范围:对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进入甘肃省内高职(专科)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按每人每年4500元标准免除学费和500元标准免除书本费。

●评审和发放:被甘肃省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的新生随录取通知书配发《甘肃省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认定表》一份,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将“认定表”在就读学校经学校盖章确认,后到户籍所在地扶贫办盖章确定,最后将申请表交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审核后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或学生监护人。

其他大学生资助政策

学费减免: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勤工助学:大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兰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监督电话:823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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