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棍”詞義的變化

民間稱地痞無賴一類人物為“光棍”,至遲在元代就己流行。如《元曲選·殺狗功夫》“楔子”中有:“卻信著這兩個光棍,搬壞了俺一家兒也。”明清兩代,“光棍”之稱頗為盛行,成為官方對流氓的通稱,《大清律》中,則有“光棍例”處置流氓罪。

“光棍”一詞還有一層更廣為人知的含義:單身漢。此義明朝就己使用。《俗語考原》說得更明白:“今俗亦以無妻之獨夫,謂為光棍漢。”為何無妻之男稱“光棍”?有人解釋說:“‘棍者’,男根也。故稱無妻之男為‘光棍’。”

至晚清、民國時期,號稱勢力“遍天下”的幫會中人竟然堂而皇之地以“光棍”自稱。《漢留全史》解說:“一塵不染謂之光,直而不曲謂之棍。光者明也,棍者直也,即光明正直之謂也。”“光棍眼中揉不得沙”即為此意。

“光棍”詞義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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