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已经过去了,开始逐步进行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可能会享受税收减免,因此必须熟悉各税种,特别是主要
税种的免税权限,否则违规享受税收减免,会给自身带来税收风险。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权限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年第63号))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权限在财政部。(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2011年第48号)第四条第十款)
增值税:增值税的减免权限在国务院。(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
消费税:消费税的减免权限在国务院。(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9号)第十一条)
资源税:资源税的减免权限在
国务院。(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05号)第七条)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权限在财政部。(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六条第七项)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减免权限在国务院。(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
房产税:房产税的减免权限在财政部。(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第五项)。
契税:契税的减免权限在财政部。(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四项)。
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的减免权限在国务院。(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94号)第九条第四项)
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的减免权限在国务院。(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主席令第61号)第十二条第五项)
因个人资历有限,欢迎各位老师来补充其他的税种。欢迎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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