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古縣考古:漢代桂陽郡治為今耒陽

漢代湖南僅長沙、桂陽、武陵、零陵四郡,今耒陽為桂陽郡治


本文摘錄地方文史專家蔡德初《桂陽郡治與耒陽縣》,因原文兩萬多字,現選錄其中關於桂陽郡何時設立,又何時遷往郴州這部分內容。敬請關注和轉發!



桂陽郡的置立


耒陽縣隸屬桂陽郡始於何年,這決定長沙國存在年限及長沙國疆城大小。決定於桂陽郡置於何年,《湖南通志》說桂陽郡為“文帝立郡,領縣七也。”其中就有耒陽縣。王國維先生亦認為漢景帝分吳氏長沙國為桂陽,武陵、零陵、長沙四郡。

  

說桂陽郡為漢文帝置的郡,是因《史記·漢興以來諸侯年表》及《前漢書·異姓諸侯王表》,均載吳姓長沙國因無後嗣王位,廢國於漢文帝后元七年(前157)。《前漢書、吳芮傳》載雲:“靖王羌嗣、孝文後七年薨,無子,國除。”

  

長沙國廢除以後,原長沙國地由中央政府直管。怎麼管理?史無明確記載。但依漢代制度看,是會將長沙國地分郡設縣管轄的。桂陽郡在這一年裡分長沙國置,是完全可能的。

  

然而,這個推斷不無疑問。固《史記》、《前漢書》二史《文帝紀》均載雲:漢文帝於“後七年六月已亥?(前157年六月初一日)崩於未央宮”。漢景帝即位於(六月)丁末日(即六月初九日)“號曰皇帝”。而長沙王吳羌之死及長沙國的廢除,只知是在漢文帝后元七年,並不知其死是在當年幾月幾日,無史可查。若吳羌是當年六月初一日前死,廢除吳姓長沙國而立郡的就是漢文帝。若吳羌死於當年六月初一以後廢除吳姓長沙國立郡的則應該是漢景帝了。雖然這一年的紀年號還是文帝后元七年。漢代未改歷前,用的是殷歷,與秦代相同,實行建亥,以十月為歲首。故漢文後元七年六月以後,仍有四個月是這個年號,而皇帝已是漢景帝了。所以,《湖南通志》以皇帝定桂陽郡之置立,是不一定準確的。同樣,王國維先生認為是漢景帝置立桂陽郡,也是不準確的。

  

我們完全可以不管漢文帝和吳姓長沙國最後的國王同死於一年之間的前後史實,也完全可以不管漢景帝即位與漢文帝的死同年同月,但完全可以肯定,桂陽郡的置立是在漢文後元七年(前157)。這是可靠的。耒陽也是自這一年隸屬於桂陽郡的。

  

漢景帝前元二年(前155)分封劉氏長沙國時,只將吳姓長沙國分出的長沙郡封給其不受寵的兒子劉發,桂陽郡依然存在數年。《史記·五宗世家》曰:“長沙定王發,發之母唐姬,故程姬侍者。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避,不願進,而飾侍者唐兒使夜進。上醉不知,以為程姬而幸之,遂有身。已乃覺非程姬也。及生子,因命曰發。以孝景前二年(前155)用皇子為長沙王。以其母微無寵,故王卑溼貧國。立二十七年卒。子康王庸立二十八年卒;子鮒鮈立為長沙王。”其中在“故王卑溼貧國”以後,有裴駰為《史記》作【集解】引應劭注曰:“景帝后二年(前142),諸王朝,有詔更前稱壽歌舞,定王但張袖小舉手。左右笑其拙,上怪,問之。對曰:‘臣國小地狹,不足回旋。’帝以武陵,零陵、桂陽屬焉。”《前漢書·景帝十三王傳·長沙王》篇中為《前漢書》作注的顏師古,同樣引用了應劭所說這個故事。

  

這個故事,說明吳姓長沙國因無後嗣廢除後,當即就被肢解為長沙、桂陽、武陵、零陵四郡。一年多一點時間後,漢景帝只將長沙郡封給自己那個無寵的兒子劉發,立為長沙國,再隔十三年後,即景帝后二年(前142年)方將原吳姓長沙國地,全部交給劉發的長沙國。這就是說,桂陽郡自前157年置立,僅存在約十六年時間就又消失了。

  

應劭字仲遠,汝南南頓(縣城在今河南項城西北五十里)人。少年時即篤學博聞,漢靈帝(公元168~188年在位)時舉孝廉,中平六(189)年拜太山太守:建安二年(197),獻帝詔拜劭為袁紹軍參謀校尉。應劭早在延熹(158~166)中即著有《狀人紀》,建安元(196)年又刪律令為《漢儀》;建安二年(197)著《漢官禮儀故事》還著有《中漢輯序》、《風俗通》,《集解漢書》。應該說,應劭距前漢時近,所依據史料尚多,其所言長沙王事,可能比較可靠。

  

總之,桂陽郡是漢文後元七年(前157)置立,至漢景帝后元二年(前142)重歸長沙國,其約十五六年之期,耒陽亦隸屬於桂陽郡約十五六年。據《前漢書·長沙王傳》載:劉發在長沙王位二十八年;子庸二十七年;孫鮒嗣位十七年;曾孫建德嗣三十四年;玄孫旦嗣二年。劉旦死後無子嗣位,其死年在漢元帝初元元年(前48),歲餘,初元三年(前46),復立劉旦弟劉宗為長沙王,王莽時,長沙國絕。王莽篡漢立新朝,但史家仍將新莽朝劃歸西漢。新莽朝始於初始元年即公元8年,結束於地皇四年(23),再加上更始一年,共計十六七年,還要加上漢元帝時之“年餘”則為一十七八年,這一十七八年沒有了長沙國,當然就有桂陽郡。

  

漢文帝、景帝時,桂陽郡存在十五六年,加上漢元帝與新莽朝時桂陽郡存在的十七八年,這樣桂陽郡在西漢總計存在三十二三年。耒陽縣在西漢時屬桂陽郡轄三十二三年。

  

後漢始於光武帝劉秀建武元年(25),結束於獻帝劉協延康元年(220),總計195年均有桂陽郡,東漢時耒陽縣仍隸屬於桂陽郡。


耒陽何時脫離桂陽郡所轄


《前漢書·地理志》雲:“桂陽郡,注:莽曰南平,戶二萬八千一百一十九,口十五萬六千四百八十八。縣十一:郴,注:莽曰宣風(今湖南省郴州市區)、臨武,注:莽曰大武。(今湖南臨武縣)、南平(今湖南藍山縣)、便,注:莽曰便屏。(今湖南永興縣)、耒陽,注:莽曰南平亭。(今湖南耒陽市)、桂陽(今廣東省連州市區)、曲江(今廣東韶關市曲江區)、含洭(今廣東英德市西北七十里有含洭縣城)、湞陽(今廣東英德市)、陰山(今湖南攸縣境內)、陽山(今廣東韶關市境內)。”

  

《後漢書·郡國志》曰:“桂陽郡。十一城,戶十三萬五千二十九,口五十萬一千四百三。郴,有客嶺山、便、耒陽有鐵、陰山、南平、臨武、桂陽、含洭、湞陽有領山、曲江、漢寧,永和元年(136)置(今湖南資興市、汝城縣、桂東縣地)。

  

《三國志》無地理志,但據吳增僅、楊守敬著《三國郡縣表附考證》文雲:三國吳有桂陽郡,孫權、孫亮、孫休時期桂陽郡轄有:郴、耒陽、便、臨武、陽安(今湖南資興市、原漢寧縣於孫亮建興元年(252)改名)、南平、曲江、桂陽、含洭、湞陽、新平(今湖南常寧市,吳孫亮太平二年(257)移置湘東郡,縣為耒陽縣分立)吳孫皓朝桂陽郡轄:郴、耒陽、臨武、南平、陽安、便等縣,餘入新立“始興郡”。

  

《晉書·地理志》曰:“桂陽郡、漢置、統縣六,戶一萬一千三百。郴、耒陽、便、臨武、晉寧(原陽安縣,晉武帝太康元年(280)改名)、南平。”另據洪亮吉《東晉疆域志》雲:“桂陽郡、漢置、東晉領縣”八:郴、漢舊縣地,《元和郡縣誌》省便(漢舊縣)入郴縣。汝城,《元和郡縣誌》:東晉分郴縣立。平陽,《元和郡縣誌》:東晉陶佩分郴縣立。耒陽、漢舊縣。臨武、漢舊縣。晉寧、《水徑注》:魏寧故陽安也,晉太康元年(280)改為晉寧縣。南平,漢舊縣。陽山,《元和郡縣誌》後漢省,晉重立。”

  

南朝《宋書·州郡志》曰:“桂陽太守、漢高立,屬荊州。領縣六。戶二千二百一十九,口二萬二千一百九十二。……郴縣,伯相,漢舊縣。耒陽,子相,漢舊縣。南平令,漢舊縣。臨武令,漢舊縣。汝城令,江左立。晉寧令,漢順帝永和元年(136)立曰漢寧,吳改曰陽安,晉武帝太康元年(280)改曰晉寧。”

  

《南齊書·州郡志》曰:“桂陽郡:(屬湘州)郴、臨武、南平、耒陽、晉寧、汝城。”


南朝梁、陳書均無“州郡志”、“地理志”。據洪孫《補梁疆域志》沒有耒陽縣之記載,曰:“桂陽郡……領縣五:郴、南平、晉寧、臨武、汝城。”臧勵龢《補陳疆域志》曰:“桂陽郡領縣五:郴、臨武、南平、便、晉寧。”

  

南朝陳時臧勵和在《補陳疆域志》中,已將耒陽縣載於湘州,為湘州湘東郡下,估計梁朝時就已屬湘州(吳太平二年(257)分長沙郡東部都尉立)湘東郡,《興地紀勝》載耒陽於“梁、陳間移縣治在驁山口,隋平陳始更曰耒陰(屬衡山郡)。”自梁(502~557)陳(557~589)間,耒陽與桂陽郡脫離了隸屬關係,桂陽郡之名,也隨著隋、唐的改革而消失。(唐實行道、州(府)、縣的地方行政制度、廢除了自漢以來的州、郡、縣制度)唐代時。耒陽屬江南西道衡州轄下。

  

要補充說明的是三國混戰時期,耒陽之歸屬。建安十三年(208),吳、蜀聯合在赤壁打敗曹魏後,接著劉蜀攻取了長沙、零陵、桂陽三郡,即所謂“借荊州”。耒陽屬蜀國,劉備還曾派《三國演義》小說中吹捧的龐統,以從事職守(低職兼高官)耒陽縣令,然《三國志·龐統傳》雲其“在縣不治,免官。”建安二十年(215),孫吳向蜀索還荊州諸郡,派呂蒙率軍接收長沙、桂陽諸郡,會曹魏攻漢中,劉蜀怕兩面作戰,與孫吳議和,以湘江為界,湘江以東各郡縣歸吳,以西郡縣仍屬蜀,這樣,桂陽郡在湘江東部地歸屬吳國管轄。自此始,耒陽縣屬吳國了,只不過今存耒陽之谷朗碑雲:“谷朗字義先,桂陽耒陽人也”,依此估計,桂陽郡治可能已遷至郴州了


耒陽縣城是兩漢桂陽郡治所在地


西漢、東漢又稱之曰前漢、後漢,統稱兩漢。兩漢時期的桂陽郡治府均在耒陽縣。

  

酈道元(455或466或472~527年在世)在其所著《水經注》中說:“耒陽,舊縣也,蓋因水以制名。王莽更名南平亭。東傍耒水。水東肥南,有郡故城。”又曰:“縣有漢水,其水清澈,冬溫夏冷,西流謂之肥川”。其所謂“舊縣”當是指秦、漢時之“舊縣”;所謂“郡故城”,當是指桂陽郡之郡治所在故城,其“故城”即指兩漢時期之郡治城。這個“郡故城”東有耒水,南有肥川。耒陽縣城之東有耒水流過,耒陽縣城之南有肥川匯入耒水。酈道元所言,桂陽郡治之“故城”中,正是指的耒陽縣城所在地。因之可說:兩漢時,桂陽郡治在耒陽。

  

既稱耒陽是“郡故城”,那麼,酈道元著《水經注》時的桂陽郡治城在哪裡?酈道元在書中說得很明白:“郴,舊縣也。桂陽郡治也”又引《地理志》曰:“桂水所出,因以名也。王莽更名南平,縣曰宣風,項羽遷義帝所築也。”郴縣也是秦、漢時立的“舊縣”,是酈道元在世時的桂陽郡治所在縣,即酈道元寫《水經注》時的桂陽郡治所,而不是兩漢時桂陽郡的“郡故城”。據王成祖先生《中國地理學史》雲:《水經注》一書著於490~557之間,此期間正是中國史南北朝之南朝齊(480~502)、梁(503~557)間。故唐初編修的《隋書·地理志》雲:“郴、舊置桂陽郡”也是指齊、梁時,桂陽郡治在郴。

  

西漢新莽時,王莽將桂陽郡“更名南平(郡)”,將耒陽縣“更名南平亭”更能說明西漢立桂陽郡時之郡治在耒陽縣城。

  

《前漢書·王莽傳》曰:“郡縣以亭為名者三百六十,以應符命文也。”而曰桂陽郡、耒陽縣之更名,酈道元均是依後漢學者荀悅,服虔,應劭等人及晉代一些學者對《前漢書》的註解。王莽復古,給很多郡更名,而將郡治所在縣,更名與郡名相同,但以“亭”字與郡名相區別。如:王莽將漢東郡(郡治在今河南濮陽縣)改名為治亭郡,而將原郡治所在的濮陽縣(今河南濮陽縣)更名為治亭,仍作治亭郡郡治所在地。西漢的沛郡(郡治所在相縣是在今安徽淮北市西偏北,再龍集南)更名為吾符郡,而將漢沛郡治所在縣相縣,更名曰吾符亭;將漢常山郡(郡治城在今河北元氏縣西北)更名為井關郡,而將原郡治所在元氏縣,更名為井關亭,仍作郡治。還將漢敦煌郡(在今甘肅境內)更名為敦德郡,而將原郡治所在的敦煌縣(今甘肅敦煌市西)更名敦德亭,將漢桂陽郡更名為南平郡。將原郡治所在的耒陽縣,更名為南平亭,仍作南平郡郡治,一點也不奇怪。故完全可以說,兩漢(含新莽朝)桂陽治在耒陽,完全可信。


桂陽郡更名為南平郡,原桂陽郡本就有南平縣(今湖南藍山縣),更名南平郡後,仍有南平縣,若郡治不在耒陽,完全沒有必要將耒陽縣更名為南平亭;若桂陽郡治在郴縣,王莽則完全可命郴縣為南平亭,而不會更郴縣名為宣風縣。這也是顯而易見的,證明南平郡郡治是南平亭,即原耒陽縣城。

  

同時,秦漢時,耒陽縣較之郴縣,交通方便,一條耒水,可直達中原,東可達海;耒陽較之郴縣,經濟發達,眼界開闊。而郴縣在秦漢時是個“茲山界夷夏,天際橫寥廓。”((梁)江淹《自樂昌郡泝或溯流入郴》),“號為楚之上游,而實嶺麓鬥僻之地。”(吳仲華權《皇華館記》)。直到1949年,仍然是個“船到郴州止,馬到郴州死,人到郴州打擺子”的地方。項羽因懷恨反秦軍共立的楚懷王孫心,於漢高帝元年(前206)佯尊懷王為義帝,並說“古之帝者地方千里,必居上游”“乃使人徒義帝長沙郴縣”若郴縣是個富饒之好地方,項羽絕不會作為自己懷恨的孫心之放逐地。客觀上也正說明西漢時,郴縣不可能是桂陽郡治所在縣。


東漢時,桂陽郡治仍在耒陽縣


范曄根據漢代人編寫的《東觀漢記》,再次編寫的《後漢書》,證明了東漢桂陽郡治在耒陽縣。

  

《後漢書卷一百八·宦者列傳·蔡倫傳》雲:“蔡倫,字敬仲,桂陽人也。”蔡倫是耒陽人,《水經注卷三十九》載雲:“耒水……又西北過耒陽縣之東……西北逕蔡州,洲西即蔡倫故宅,傍有蔡子池。”稍早的盛宏之《荊州記》亦云:“耒陽縣百步許,蔡倫宅其中具存,其傍有池,名蔡子池。”《元和郡縣圖志》雲:“耒陽縣……後漢蔡倫即此縣人,有宅基在縣西一里,”蔡倫是耒陽人,《蔡倫傳》卻說是“桂陽人也”,就正說明東漢蔡倫時,桂陽郡治在耒陽。若桂陽郡不在耒陽縣,就會寫成“桂陽耒陽人也”。

  

從古代修史為人作傳的習慣來看,被作傳人之籍貫是要述出所出生的郡名和縣名,如“衛颯字子產,河內(郡)修武(縣)人。”、“許荊字少張,會稽(郡)陽辣羨(縣)人。”若被傳之人籍貫在郡治所在縣,則只寫郡名,不寫縣名,“谷永字子云,長安人也。” “張俊,蜀郡人。”“李雲字行祖,甘陵(郡)人。”“劉瑜字季節,廣陵(郡)人。”這些都能證明“桂陽人也”,其實就是“耒陽人也”。

  

《後漢書·許荊傳》也從側面證明了桂陽郡治在耒陽。許荊是漢和帝(89~105年在位)時,遷任桂陽郡太守,“嘗行春到耒陽縣”。所謂“行春”是漢代一種重農制度,即郡“太守常以春行所主縣,勸人農桑,振救乏絕”。意為郡太守在春耕春種之時,到郡轄內各縣巡視,督促農耕,振濟貧困而無法耕種的農戶。既是勸農,季節性就強,太守一般只在郡治所在縣及周邊近縣“行春”,因為當時交通不便,主要靠水路來往,若行巡路遠且無水路之縣,所費時日太多,則會錯失時令,失去“行春”意義。許荊使記述許荊行春到耒陽,亦可證桂陽郡治就在耒陽縣城。

  

其中古代一些讀書有功名的官員們,早就認定桂陽郡治在耒陽縣。如明代耒陽人劉芳,是萬曆已卯年(1579)舉人,曾任武岡州(今湖南武岡縣)學正,他在其《蔡子池》詩中雲:“龍亭原隸桂陽籍,此地曾為桂陽治。桂陽移郡仍耒陽,故今名載耒陽志。”再看清河南鄧州(今河南省鄧縣)人彭而述,進士,於順治十五年(1658)任上湖南道巡道時到耒陽,曾寫謁《龐公祠》一詩,詩中雲:“茲來桂陽郡,仰止欽高風。下馬拜荒祠,歲戊戍孟冬。”(戊戍歲即順治十五年(1658))。

  

將造紙發明家寫入史書作《蔡倫傳》的年代,也可說明後漢桂陽郡治在耒陽的。唐劉知幾《史通》雲:“至元嘉元年(151),”復令太中大夫邊韶、大軍營司馬崔實、議郎朱穆、曹壽雜作《孝穆、崇二皇》及《順烈皇后傳》,……實、壽又與議郎延篤雜作《百官表》、順帝功臣《孫程》、《郭願》及《鄭眾》、《蔡倫》等傳。凡百十有四篇,號曰《漢記》《蔡倫傳》”。中雲“蔡倫字敬仲,桂陽人也”,正說明東漢恆帝元嘉元年(151),桂陽郡治還在耒陽,整個東漢王朝自光武帝建武元年(25),到漢獻帝延康元年(220),總計不過196年,151年時桂陽郡治還在耒陽,因之可以說,整過東漢,桂陽郡治均在耒陽縣。《舊唐書、地理志》曰:“後漢(桂陽)郡理耒,尋還郴。”“後漢郡理耒”是準確的,而“尋還郴”之說,沒有依據。


什麼時候桂陽郡治搬出耒陽遷入郴州的呢?史無明確記載。我們認為是在三國吳國末期,桂陽郡治才搬出耒陽。現存耒陽文物局的《吳故九真太守谷府君碑》,雲:“府君諱朗字義先,桂陽耒陽人。”此說可證明,桂陽郡治已搬離耒陽,谷朗卒於鳳凰元年(272)距吳國滅亡(280)已僅剩幾年時間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