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易誤解的20個文史常識:亂說“哇塞”傷風雅,你瞭解嗎?

最易誤解的20個文史常識:亂說“哇塞”傷風雅,你瞭解嗎?

“雞丁”前面冠“宮保”

“宮保雞丁”的發明者丁寶楨,是清朝一位很有名的官員,他是咸豐三年進士,光緒二年任四川總督。據傳,丁寶楨對烹飪頗有研究,喜歡吃雞和花生米,尤其喜歡吃辣。丁寶楨在四川總督任上時,自己創制了一種以雞丁、紅辣椒、花生米為主要原料的美味佳餚。這道美味本來只是丁家的“私房菜”,但後來越傳越廣,盡人皆知。

很多人知道是丁寶楨發明了這道菜,但是知道為什麼被冠以“宮保”的人就不多了。

明清兩代各級官員都有“虛銜”。咸豐皇帝以後,這些個虛銜多用太保、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少保來命名,所以又有了一個別稱———宮保。丁寶楨資歷深、官位高,治蜀十年,為官剛正不阿,多有建樹,於光緒十一年死在任上。為了表彰他的功績,朝廷加封他為“太子太保”。因為丁寶楨的“太子太保”是“宮保”之一,他發明的菜也由此得名“宮保雞丁”。

隨著時代的變遷,很多人已經不知道何為“宮保”,就把“宮保雞丁”寫成了“宮爆雞丁”或“宮煲雞丁”。

“笑納”並非笑著納

“笑納”一詞,“納”是“接受”、“收下”之意,“笑”則是“嘲笑”、“哂笑”之意。“笑納”的意思是說,自己送給對方的東西不好,不成敬意,讓對方笑話了。所以應是“自己送禮物請對方笑納”。而有人把“笑”錯誤地理解為“高興”,是因為高興而笑,所以會說對方送的禮物自己笑納了。

“做好東道主,笑納遠方客。”客人可以“笑納”嗎?要對方把“遠方客”作為禮物收入。這不成了笑料了嗎?把人作為禮品請對方“笑納”,這多少有點不人道了吧!把“笑納”改為“笑迎”,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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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蓽生輝”是謙辭

“蓬蓽生輝”又可說成“蓬蓽增輝”、“蓬蓽生光”、“蓬閭生輝”,其中,“蓬”是“蓬草”;“蓽”通“篳”,即用荊條、竹子等編製成的籬笆等物。“蓬蓽”連用,是“蓬門蓽戶”的略語,比喻窮人住的房子。如杜甫在《客至》中寫道:“花徑未曾緣客掃,蓬門今始為君開。”雖然只是詩歌中的比喻,但也說明他當時的生活很貧苦。

“蓬蓽生輝”是個謙辭,表示的是“簡陋的房屋也發出了光輝。是謙詞,多用於對他人來訪或題贈詩人字畫等表示感謝”的意思。所以,這個詞只能出於自己之口,不能出自他人之口,否則就有貶低別人、抬高自己的意思。

“首當其衝”非首先

“首當其衝”原為“當其衝”,出自《漢書·五行志下》:“鄭以小國攝乎晉、楚之間,重以強吳,鄭當其衝,不能修德,將鬥三國,以自危亡。”意思是說鄭國是個小國,身處晉、楚、吳三個大國之間,處境十分困難,一旦國與國之間有衝突,首先要遭殃的就是鄭國。

需注意的是“衝”字。在現有所有的詞典中,編者都將這個“衝”解釋為“要衝”。可是,有一種說法卻認為,“衝”字不能作“要衝”講,應當理解作“戰車,攻敵、攻城的戰車”。因為“衝”字在古代還有一個義項:戰車。“衝”的作用是用來衝擊敵陣或撞擊敵人的城牆,類似於今天的坦克,在正面向敵陣推進,步兵可以躲在其後面,用它作為掩護,殺向敵人。而於對方來說,首先面對它的人,當然要面臨巨大的危險。這種說法,也有一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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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毒”原來是良藥

“五毒俱全”,這是一個所有中國人都會用的詞。一個人如果稱得上“五毒俱全”,那麼此人就堪稱“死有餘辜”.這裡的“五毒”是指人的五種惡習或惡行,有人認為是“吃、喝、嫖、賭、抽”,有人認為是“坑、蒙、拐、騙、偷”。除了人的品行上的“五毒”外,在生活中也常提到自然界中的“五毒”,有人認為是“蛇、蠍、蜈蚣、壁虎、蟾蜍”.而真正意義上的“五毒”卻和這些沒有任何關係。

真正意義上的“五毒”是指五種主治外傷的藥性猛烈之藥。《周禮·天官》說:“凡療傷,以五毒攻之。”這裡的“五毒”就是石膽、丹砂、雄黃、石、慈石。一般認為,所謂的“五毒”並不是每種藥材都有劇毒,譬如丹砂、慈石並無太大毒性,但是五種藥材通過加工之後合成,其藥性就極其酷烈。具體的做法是:將這五種藥材放置在坩堝之中,連續加熱三天三夜,之後產生的粉末,即是五毒的成藥。此藥供塗抹患處,據說有相當的療效。

很顯然,“五毒”之名雖然張牙舞爪,面目猙獰,但卻有救人性命的效能。說是五毒,但可以毒攻毒,最後卻成了五味良藥。

“勞燕”最慣是“分飛”

“勞燕”代指伯勞和燕子兩種鳥類,“勞”是伯勞的簡稱,和“辛勞”無關。“勞”和“燕”分別朝不同的方向飛去,因此,它們的姿勢是“分飛”而不是“紛飛”。

伯勞俗稱胡不拉,是食蟲鳥類,大多棲息在丘陵開闊的林地,為我國較為常見的鳥類。因為較常見,所以也就被寫進了詩裡。和伯勞一起走進詩裡的還有燕子。譬如王實甫的《西廂記》中就有這樣的句子:“他曲未通,我意已通,分明伯勞飛燕各西東。”

當伯勞遇見了燕子,二者就相互完成了身份的指認,共同構成了全新的意思,在傳統詩歌的天空下,伯勞匆匆東去,燕子急急西飛,瞬息的相遇無法改變飛行的姿態,因此,相遇總是太晚,離別總是太疾。東飛的伯勞和西飛的燕子,合在一起構成了感傷的分離,成為了不再聚首的象徵。

因此,“分飛”是“勞燕”最常見的姿態,天空沒有留下勞燕的影子,但“勞”和“燕”曾經飛過,曾經朝著不同的方向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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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冠禽獸”原是褒義

武官一品、二品繪獅子,三品繪虎,四品繪豹,五品繪熊,六品、七品繪彪,八品繪犀牛,九品繪海馬。文武官員一品至四品穿紅袍,五品至七品穿青袍,八品和九品穿綠袍。所以,當時“衣冠禽獸”一語是讚語,頗有令人羨慕的味道。

到了明朝中晚期,宦官專權,政治腐敗。文官武將欺壓百姓無惡不作,聲名狼藉,老百姓視其為匪盜瘟神,於是,“衣冠禽獸”一語開始有了貶義,老百姓對為非作歹、道德敗壞的文武官員稱其為“衣冠禽獸”.

其貶義之稱,最早見於明末陳汝元所著《金蓮記》一書。清代以後,“衣冠禽獸”一語遂用做貶義,泛指外表衣帽整齊,行為卻如禽獸的人,比喻其道德敗壞。

“亂七八糟”兩戰亂

“亂七八糟”這個成語同歷史上兩個重大的事件有關。

亂七”,指的是發生在西漢時期的“七國之亂”。西漢初,劉邦為了鞏固皇權,在剷除異姓諸侯王的同時又分封了一批劉姓子弟為王。但是,隨著諸侯王的勢力不斷擴大,到漢景帝時諸王勢力嚴重地威脅著漢王朝的中央政權,其中齊、楚、吳三封國幾乎佔天下之半。漢景帝採納了晁錯的建議,下令在眾同姓王中推行“削藩”的政策,激起諸王強烈反對。吳、楚等七國以“誅晁錯,清君側”為名,發動武裝叛亂,史稱“七國之亂”。漢景帝派太尉周亞夫率兵征討,取得了勝利。

八糟”,同晉朝皇室內部爭權奪利的“八王之亂”有關。西晉初年,司馬炎建立晉朝後,把皇室子弟分別封為諸侯王。司馬炎死後,即位的惠帝司馬衷為人庸愚弱智,朝權落入他外祖父楊駿的手裡。這引起司馬炎的妻子賈后的不滿,她便暗中用計,殺掉了楊駿及其同黨,又設計殺死了司馬瑋。後來,為獨霸朝野,賈后又將皇太子廢為庶人後毒死。趙王倫趁機發動兵變,進攻洛陽。因為先後參與這場亂事的共有八個同姓王,所以這次戰亂史稱“八王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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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蛛絲馬跡”非“螞跡”

如果生活在農村,在一些老式廚房中可以經常看到蜘蛛。這些蜘蛛在廚房頂上結了很多蜘蛛網,這自然就是蛛絲了。在這老式廚房中還有一種小蟲子,叫做“灶馬”。灶馬爬過的地方留下很多不很明顯的痕跡,這就是“馬跡”。灶馬爬過的痕跡與蜘蛛網經常在一起出現,兩者又都是不很明顯的,所以說“蛛絲馬跡”的“馬”應該是灶馬的“馬”,而不是作為家畜的“馬”。

唐代段成式《酉陽雜俎》蟲篇:“灶馬,狀如促織,稍大,腳長,好穴於灶側。俗言,灶有馬,足食之兆。”所以,灶馬又可簡稱為“馬”。

明李時珍《本草綱目》蟲三:“灶馬,處處有之,穴灶而居。”那麼,既然是廚房裡的蟲子,為什麼不清除掉呢?原來人們相信灶臺上有灶馬,是豐衣足食的吉兆,甚至把它叫做“灶爺馬”,把它當作農曆臘月二十三祭灶時,“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的灶王爺的坐騎。如此說來,這倒是很有趣了。

“弄璋”“弄瓦”莫混淆

生男孩子一般被稱為“弄璋之喜”,生女孩子就是“弄瓦之喜”。

“弄璋”與“弄瓦”典出《詩經·小雅·斯干》。生下來個男孩,讓他睡在床上,給他穿好看的衣裳,讓他拿著玉璋玩;生下女孩,就讓她睡在地上,穿上小裼衣,讓她玩紡具(瓦)。讓女孩生下來就弄紡具,是希望她日後能紡紗織布,操持家務。

璋是上等的玉石;瓦則是紡車上的零部件。璋為玉質,瓦為陶製,兩者質地截然不同。璋為禮器,瓦為工具,使用者的身份也完全不一樣。男孩“弄璋”、女孩“弄瓦”,凸顯了古代社會的男尊女卑。由此可見,即使早在《詩經》時代,重男輕女也已經成為一種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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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事不登三寶殿

佛教以佛、法、僧為“三寶”。佛指大知大覺之人;法即是佛所說的教義;僧指繼承和宣揚教義之人。“三寶”所在之殿當然就是三寶殿了,即佛教信徒登場做法事的地點“大雄寶殿”;佛家珍藏經書、經典之所“藏經樓”;還有僧人休息的“禪房”。這三處地方,是清靜高潔的佛教重地,進出的都是佛門弟子,俗人不可隨意亂闖。

那麼,發生了什麼事善男信女們才應去三寶殿呢?按照規矩,初一、十五拜佛誦經當然要去;新年、節日祈福祭天必定要去;戰爭、災荒、婚喪、生日、病痛……要求神拜佛肯定要去;法事、儀式、招魂必要拜佛上香、請僧人出廟,也必然要去;軀體康復、考試中舉、生兒育女因許願還願也要去寶殿……可見,無事的話,誰會去“三寶殿”騷擾呢?

當然,現實生活中,有事相求當然要登“三寶殿”的。遇到棘手的問題不好辦,找人託關係,請客送禮時笑著說“無事不登三寶殿”,實在是有點對不住佛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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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監不等於宦官

在清朝之前,“宦官”和“太監”是兩個差別比較大的概念。

“宦官”一詞至遲在戰國時期就出現了,而“太監”一詞,直到遼代才出現。戰國時期的“宦官”可以不是閹人,而後來的太監則必須是閹人。宦官“悉用閹人”是東漢以後的事情。而太監和宦官發生聯繫只是明朝的事情。以“太監”作為宮中閹人的通稱,是明清時代的事情。

太監本是古代職官的名稱,晚至唐宋時期,朝廷中仍有太監官職的設置,所任者並非都是閹人。明代在宮廷中設置了由宦官所領的二十四衙門,各設掌印太監,是宮廷中的上層宦官。此後,太監逐漸成為宮中閹人帶有尊敬色彩的通稱。因此,在大明王朝,太監是高級宦官,他們直接管理一般宦官。所以,在明朝,太監和宦官的關係可以這樣界定:太監必須是宦官,而宦官卻不都是太監。發展到了清朝,太監和宦官才成為同義語,才成為可以互用的兩個詞。

“道人”未必是“道士”

佛教是在東漢初年才正式傳入中國,當時儘管道教以原始的形態在民間廣為流行,但並不像佛教那樣有比較系統的理論與嚴密的組織。但是,道教源於古老的巫術與神仙方術,加上與先秦諸子中的道家有千絲萬縷的聯繫,其傳播植根於民眾,傳播範圍也比較廣泛。

為了謀求自身的發展,佛教只有借“道”而行,採用了很多道教的名詞與說法。比如,佛教又稱為“浮屠教”,僧人也因之而叫做道人了。唐宋以降,隨著佛教地位的上升,佛教有了足夠的資本來同道教抗衡,於是便逐漸放棄了以前藉助道教傳播的招牌,取消了“道人”的稱謂,才轉用從古印度梵語中音譯的“和尚”、“僧”等稱謂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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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莘學子”多少人

其次是“莘莘學子”一詞的使用錯誤問題。有很多詞語,人們大體上經常看到或者使用,但是沒有完全理解,所以在實際使用中常常用錯。“莘莘學子”四個字連在一起,像個成語,其實不是成語,而是個自由組合的詞組。“莘莘”是個疊字形容詞,表示“眾多”,在古漢語中用途比較寬泛。“莘莘”出自《國語·晉語四》:“周詩曰:莘莘征夫,每懷靡及。”《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等辭書均釋其為“眾多”之意,這樣,“莘莘學子”應是“眾多的學子”.

如同上面提到的那個錯誤標題一樣,下面的例句也是因為不太理解“莘莘”之意而出了錯,在“莘莘學子”前加了“一大批”、“許許多多”,或者是在“莘莘學子”後面加上了個“們”字,造成了詞意重複的錯誤。例如:在大洋彼岸的美國,許許多多來自中國的莘莘學子共同為祖國祈禱;一大批莘莘學子走出校門,成為祖國的建設者;莘莘學子們站在主席臺下,聆聽校長的講話。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錯誤用法需要注意,那就是在“莘莘學子”前加上“一位”、“每一個”.因為“學子”和“莘莘”連用,意思就是“眾多的學生”了。再用這些限定,就犯了邏輯上的錯誤。例如:作為一名莘莘學子,我一定要好好學習。每一位莘莘學子都應當為中華崛起而讀書。這些用法都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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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長兩短”捆棺材

據《禮記·檀弓上》記載,古時棺木不用釘子,人們是用皮條把棺材底與蓋捆合在一起的。橫的方向捆三道,縱的方向捆兩道。橫的方向木板長,縱的方向木板短,“三長兩短”即源於此。到後來,人們用釘子釘棺蓋,既方便又快捷,三長兩短的捆棺材皮條也隨之消失。但是,這個詞語卻一直流傳下來,在生活中經常使用。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隨著火葬的推行,棺材也逐漸淡出人們的視線。如果連棺材都絕跡的話,那麼把“三長兩短”指作棺材的說法也會像三長兩短的捆棺材的皮條一樣消失。那個時候,恐怕知道“三長兩短”來歷的人會更少了。

靈柩不是棺材

“棺材”和“靈柩”兩詞最根本的區別是,前者只是“為裝殮死人用的東西,一般用木材製成”;而後者是“死者已經入殮的棺材”。簡單來說,“棺木”裡面沒有裝人屍體,而“靈柩”有了死者屍體。可見“棺材”和“靈柩”兩詞並不是一個意思,千萬不可亂用。如果有人作古,親人可以為他去買副“棺材”;如果是說去買一副“靈柩”,等於說買來一個有屍體的棺木,這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荒唐的事情,估計無人會做這種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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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也可有“風雅”

“庸”的本義就是方圓不足五十里的小國、“小城”,因為太小,這樣的小城沒有資格直屬於天子,而只能附屬於別的諸侯國。因此,“附庸”準確的意思就是,“附”屬於其他諸侯國的“庸”。

根據古代禮制,天子的領地要超過千里,公、侯的領地方百里,伯的領地方七十里,子、男的領地方五十里。方五十里的領地就顯得實在有些不入流了,這樣的小地方不可能有任何政治地位,因此也就沒有資格參加天子的朝會,附屬於別的諸侯國就是它的宿命。

“附庸風雅”本來是個十分中性的詞,無非是“附庸”之地的“風”和“雅”而已。當“以大為美”的審美觀發展到極端,對“大”盲目崇拜後,“美”和“文化”就這樣被整齊劃一了。其中折射出的心理十分複雜,耐人尋味。

亂說“哇塞”傷風雅

“哇塞”原是閩南方言,早在上世紀70年代就已在臺灣地區流行開了。最早傳入大陸應該是在上世紀80年代初,首先流行於開放的沿海地區。其中,“哇”就是第一人稱代詞“我”,而“塞”則是一個表示性行為的動詞,是很不文雅的詞(粗話)。這樣一個主謂詞組,它的賓語省略了,但是意思還是很明確的。

這樣一句很難聽的話本來是不應當流行開來的,但是現在卻成為人們的口頭禪。先是在臺灣的影視傳媒上出現,後來大陸的一些影視明星又刻意模仿,現在連省級電視臺的節目主持人嘴裡也經常說,甚至連幼兒園的小朋友也跟著學了起來。

造成這個不文明的口語傳播開來的原因在於,一些影視傳媒機構的不負責任,一些影視明星的刻意模仿和一些年輕人的盲目跟風。他們根本不知道“哇塞”是什麼意思,只是主觀地認為“塞”是一個嘆詞,跟“哇呀”、“哦喲”、“嗚呼”差不多,僅僅是表示驚歎而已。所以,不管男的女的,也不論老的少的,趕時髦般地搶著用,開口閉口就是一個“哇塞”.

還有一些人,看到別人不說這個詞,就嘲笑人家“土得掉渣兒”、“跟不上時代的潮流”,實在是不應該。更讓人覺得不好意思的是,一些女孩子在大街上打招呼也會大呼小叫地用“哇塞”,真讓人覺得難為情。

最易誤解的20個文史常識:亂說“哇塞”傷風雅,你瞭解嗎?

“跳槽”本是青樓語

你“跳槽”了嗎?在眼下,這是一句很平常、很普通的話。其意思也很明白,那就是,你炒沒炒老闆的“魷魚”?你是不是還在原來的地方工作?但在明清時代,這句問話卻含有狎邪之意,相當不雅。

隨便翻翻明清的小說或者筆記,“跳槽”一詞不時可映入眼簾。徐珂的《清稗類鈔》對“跳槽”給出了非常確定的解釋:“原指妓女而言,謂其琵琶別抱也,譬以馬之就飲食,移就別槽耳。後則以言狎客,謂其去此適彼。”意思說得很明白,最早這個詞是說妓女的。一個妓女和一個嫖客纏綿了一段之後,又發現了更有錢的主,於是丟棄舊愛,另就新歡,如同馬從一個槽換到了另外一個槽吃草,因此,這種另攀高枝的做法被形象地稱為“跳槽”.後來這個詞也被用到了嫖客身上。一個嫖客對一個妓女厭倦了,又另外找了一個,這種行為也可稱為“跳槽”.是啊,同樣一個詞,妓女用得,為什麼嫖客用不得?與此相佐證,明代馮夢龍編的民歌集《掛枝兒》裡就有一首名叫《跳槽》的歌,歌中的青樓女子哀婉地唱道:“你風流,我俊雅,和你同年少,兩情深,罰下願,再不去跳槽。”妓女與嫖客互訴衷腸,最終達成的協議就是“再不去跳槽”.至此,“跳槽”的意思已經非常清楚,那就是專指風月場中男女另尋新歡的行為。

可是不知從何時起,“跳槽”這個充滿狎邪意味的詞被大家拿來當成變換工作的代語。也許是因為人們已經忘了這個詞本來的用法,只是根據這種形象而又通俗的比喻,把它當作了更換工作的大眾通行語。儘管如此,我們知道這個詞的來歷也不是一件壞事。

不孝本有三,無後為最大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是孟子說的,記述在《孟子離婁上》中,全文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意思是,不孝的行為有很多種,沒有做到盡後代的責任最為不孝。舜沒有告訴父母就娶妻,是沒有做到盡後代的責任。但君子認為他雖沒有稟告,實際上同稟告了一樣。

有的錯誤翻譯是:“不孝的情況有三種,其中以沒有後代的罪過為最大.舜沒有稟告父母就娶妻,為的就是怕沒有後代。所以,君子認為他雖然沒有稟告,但實際上和稟告了一樣。”

為什麼說這個翻譯是不正確的?

1.這裡的“三”明顯是代指“多”,可以參考孟子的《離婁章句下》所說:

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養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不孝者五”,可知“不孝有三”,並不僅僅是三種。

2.原文中的“為無後也”不能翻譯成“為的就是怕沒有後代”。理由一,如果“不孝無後為大”,那麼孟子後文所說的五不孝中肯定有一條是“無後”,但是五不孝沒有一條提及“沒有後代”。理由二,“為無後也”,如果“為”翻譯成“為了”表目的的話,原文就成了“為的就是沒有後代”,明顯不符合語意。

3.許多人以為東漢的趙岐在《十三經注疏》的批註是對孟子這段話的解釋,而是不合理的。趙岐在《十三經注疏》所言:

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

他把“不孝有三”定義為了三種,可見他並沒有理解孟子的五不孝,就斷章取義把“無後為大”解釋為“沒有後代”。他這樣做的目的,很有可能是結合了當時的政治環境,故意曲解了孟子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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