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排以或少尉以上軍人、還分現役、退役、預備役!

軍官:排職或少尉以上的軍人

軍官:排以或少尉以上軍人、還分現役、退役、預備役!


軍官通常指排職或少尉以上的軍人,軍官按軍銜等級可分為:元帥、將官、校官、尉官;

按照職務性質分為軍事軍官、政治軍官、後勤軍官、裝備軍官和專業技術軍官;

按職業性質,有的國家又有職業軍官與合同制軍官之分;

按服役性質,可分為現役軍官、退役軍官和預備役軍官。

軍官:排以或少尉以上軍人、還分現役、退役、預備役!


其主要任務是對所屬的部隊實施領導、教育與訓練、管理,並指揮與帶領部隊完成作戰及其他各項任務。

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實行軍銜制之前,對排級以上的軍事、政治、後勤以及專業技術人員,通常稱為幹部

1955年頒發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上述人員才法定稱為軍官。在世界上的其他國家,15世的法國軍隊最早將“軍官”一詞作為軍事術語使用

15世紀以後,在歐洲其他的一些國家,也開始稱部隊或艦隊的指揮官為軍官。

17世紀30年代,俄國軍隊在新制團中正式使用“軍官”這一稱謂。

軍官:排以或少尉以上軍人、還分現役、退役、預備役!

在中國,清朝末年和民國時期,軍隊中一部分官員曾經被稱為軍佐。當時的軍隊官員分為軍官、軍佐和軍屬。如軍長、師長、旅長、團長、營長、連長、排長等凡是直接指揮、管理部隊的官員稱之為軍官;

而軍醫、軍需等各種職務,為輔佐軍官管理部隊的員,稱為軍佐;軍用文官則稱為屬。

此外,軍官的等級設置為三等九級,即上等軍官三級:上將、中將、少將

中等軍官三級:上校,中校、少校;

初等軍官三級:上尉、中尉、少尉。

而軍佐不設上等官第一級,即將官的同等官只有二級,校官和尉官的同等官各有三級,共為三等八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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