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14連漲”

多年以來,從城鎮企業職工、到城鄉居民、再到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面不斷擴大。加入基本養老金制度人口規模不斷擴大,帶來了養老保險基金結餘的不斷擴大。在養老保險基金存在一定結餘的情況下,適度提高養老金待遇水平,體現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社會共濟、公平分配、保障老年基本生活的功能。

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養老金待遇漲升後續乏力、現代養老金體系發育不成熟的突出問題。2006年,基本養老金提高的比例高達23.7%。2008年-2015年,基本養老金提高的比例每年高達10%左右。2016年養老金待遇提高6.5%、2017年提高5.5%左右、2018年該比例進一步下降為5%左右。養老金待遇漲升的比例在不斷降低,漲升的速度逐步低於國民經濟的增長速度。我國面臨嚴峻的老齡化挑戰,同時我國老齡化還面臨“未富先老”、“4-2-1”家庭人口結構、養老金體系發育不平衡和不充分等尖銳矛盾,養老金體系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和養老金待遇漲升的持續性非常脆弱。在馬雲看來,在我的字典裡,我的目標數字是向著51451前進的,但是沒有想到這意外驚喜的給我9003的數字,我更沒有想到的是,這些目標數字竟然還能加起來添加到欣瑩女神還能瞭解到目前最新的互聯網商機模式確實給我的收穫不一樣!其實還真的讓我大吃一驚。

筆者認為,保證養老金待遇漲升的可持續性,短期關鍵在於實行養老金“開源節流”。養老金體系“開源”的主要措施包括:進一步擴大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面,擴大繳費人口規模;優化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提高養老保險繳費規模;強化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功能,提高個人基本養老金繳費的積極性。養老金體系“節流”的主要措施包括:強化養老保險監管,治理養老保險少繳、漏繳、拒繳;提高養老保險監管效率,降低養老保險制度運行成本;儘快推出科學合理的延遲退休年齡政策,合理延後養老金待遇領取時間。

保證養老金待遇漲升的可持續性,長期關鍵在於建設和完善現代養老金體制和機制。

其一,要儘快建立養老金待遇正常調整機制。臨時的、行政性的養老金待遇調整,不利於形成養老金待遇的合理預期。把養老金待遇水平的調整與國民經濟發展、財政負擔能力、養老金收支水平、工資增長和物價增長水平聯繫起來,建立科學合理的動態調整機制,養老保障制度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才能真正起到“安全閥”和“保護器”的作用。

其二,應加快完善和發展多支柱多層次養老金體系。基本養老保險“一險獨大”,意味著國家養老負擔超重、政府的責任過大。積極發展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稅延型商業養老保險、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等基金積累制養老金,同時加強和完善全國社保基金制度、儘快落實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的政策,才能保障提高養老金待遇水平的長期可持續。

其三,應加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提高養老金待遇,面臨養老基金髮展地區不平衡、不同群體養老金待遇不平衡等問題。加快實行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可以更好地發揮基本養老金制度“大數法則”效應,促進養老金制度公平和效率目標的實現,促進多層次多支柱養老金體系協調發展。

其四,要加大養老基金市場化投資的力度。提高養老金待遇意味著養老金支出擴大,但養老金體系傳統的“開源節流”空間越來越小。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的人口超過了9億人,只剩8500萬左右各類靈活就業人口、新業態人口、流動人口沒有加入該制度,進一步擴大制度覆蓋面的空間越來越小。

目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高達職工工資總額的28%,在全球處於較高水平,幾乎不可能進一步提高繳費比例。傳統養老金體系的收支平衡依賴於繳費增長和財政轉移支付,老齡化背景下的現收現付制養老金客觀上財務平衡不可持續。延遲退休政策社會輿論影響過大,而且對養老基金財務平衡貢獻也有限。

所以,確保養老金待遇長期科學合理增長,一個可行的政策選擇是加快加大養老基金市場化投資的力度,向市場要投資收益、向市場要養老金待遇。養老保險基金結餘的使用,不能簡單地花在養老金支出上、花在養老金待遇提升上,而是要著重用於現代養老金體系建設、用於養老基金投資。通過基金積累制養老金的發展和養老基金投資收益來充實養老金來源,才能真正保障養老金待遇科學合理的可持續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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