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广祥——C级敦促立即履行执行令,请看到的群众积极向人民法院举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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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司法公开:

朱广祥,男,35岁,公民身份号码440682198306192152

1、案情简介:

2016年2月5日,被告出具一份《欠条》,确认欠原告货款211784元,并承诺于2016年3月1日前偿还。但被告于2017年1月6日偿付了部份款项后一直未偿还余款,2017年11月8日,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

2、执行法院、立案时间和执行案号: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5月30日立案,案号(2018)粤0605执8943号

3、执行依据裁判文书号:(2017)粤0605民初17428号

4、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广祥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款项199584元予原告;

二、被告朱广祥应以上项款项199584元为本金从2017年11月8日起至上项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予原告,本项随上项清。

5、履行情况:截至本信息在《今日头条》发布之日仍未履行。

6、户籍所在地: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海寿新中村新村194号

8、风险警示:涉案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法院执行中,南海法院敬告公民、法人,与其交往特别是发生钱款往来时应特别关注债务偿还风险,一旦发生纠纷,无论双方在哪一家法院诉讼,即使打官司胜诉,也极有可能因其履行能力不足而只能在执行阶段轮候查封、参与分配等,存在执行不能之风险。

执行指挥中心统一举报电话:8185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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