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法院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横县法院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2018年6月13日,横县法院根据《区高院关于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该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谢永君和立案庭法官等一行4人,利用下乡巡回办案的间隙,到横县边远山区新福镇塘孔经联社,为当地村民提供司法服务。

在村民家中,法官利用当地壮族语言与村民展开交谈。向村民宣讲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乡风文明是保障。现场解答村民提出的涉农金融借款合同、土地承包纠纷等疑问,并对农村地区污水垃圾处理、环境保护等问题向村民提出科学建议。

通过司法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村民防范风险、维护合法权益的认识,促进了当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为当地乡村振兴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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