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敬业奉献的“网红”交警

人物档案

刘涛——敬业奉献的“网红”交警

刘涛,男,41岁,二级警督,现任沈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管理中队中队长。先后获得“周口市五一劳动奖章”、“周口市向上向善好青年”、“沈丘县新长征突击手”、“沈丘县公安局十佳服务群众明星”、“沈丘县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2017年8月28日,沈丘交警刘涛和战友们及时救助高坠民工脱险的事迹及现场视频相继被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河南电视台等数十家媒体报道,一时间,刘涛和战友们成了沈丘公安队伍中的“网红”!其实,了解他的人都知道,在三尺岗台耕耘5年的刘涛同志爱民、助民、见义勇为、服务群众的事迹早已是各级媒体争相报道的“网红交警”!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在爱岗敬业、规范执法中体现对党忠诚

每天四个高峰时段,刘涛同志都和城区中队的交通民警在重点路口值守高峰岗,平峰期间在路段上进行巡逻。他执行“高峰定点,平峰流动,一警一段,动静结合,点线结合”的工作法,将城区重点路段交通秩序管理得井井有条。每天平均10小时以上的在岗时间,让他成了广大市民眼中的“老面孔”、“贴心人”!有人说:当了交警就等于顾不上自己的小家,这背后写满了交警们忘我工作的奋斗故事,有欢欣,有热泪,还有奉献和些许心酸。雨天一身水,夏天一身汗,这是刘涛和战友们工作的真实写照。

刘涛——敬业奉献的“网红”交警

2016年夏季,在沈丘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中,出现了多年未遇的高温天气,地面温度高达45度之多。刘涛同志仍然每天顶烈日、冒酷暑,在交通指挥台上一站就是半个多小时,与战友交班时,警服全部湿透,鞋里都顺腿灌满汗水。一班岗上千次手势,500多声鸣哨,来回迈步数十公里,但他从未叫苦喊累,白皙的皮肤晒得黝黑,体重也锐减十余斤,嗓子刚刚康复又重复沙哑。面对这些考验与磨练,刘涛同志以对党忠诚的坚定不移,以对公安事业的无尚尊崇,克难攻坚、一往无前!

刘涛——敬业奉献的“网红”交警刘涛——敬业奉献的“网红”交警

在扎根基层,积极奉献,践行“服务人民” 群众工作,刘涛同志有着近20年的基层工作经验,提出了文明城市创建期间执法的“三不原则”,即“不放过一起交通违法行为、不伤害一个被处罚人的自尊心、不树立一个舆论对立面”。他总结出一套“123”工作方法——即在执勤执法中 “坚持一个从严”,“做好两种解释”,“杜绝三种行为”。“坚持一个从严”,就是坚持从严管理;“做好两种解释”,就是在对待交通违法行为人时,认真做好法律法规的解释,认真做好违法危害后果的解释;“杜绝三种行为”,就是遇到不服管理的人时,杜绝急躁行为,杜绝特权行为,杜绝冷硬行为。这些措施有效地防止了创建期间执法不公、不严现象的发生,避免引发网络炒作事件,有效地维护交警执法的严肃性,也使以人为本、和谐理性的思想在交管工作中得到了科学的落实。

刘涛——敬业奉献的“网红”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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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群众危难时,挺身而出勇于担当

2017年8月25日上午,沈丘县泰安东路路口,一位通信电缆施工员在高空维修操作时,突然从3米多高的电线杆上掉落下来,当场昏迷不醒,头部全是鲜血,情况危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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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始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深入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的宗旨,诠释着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朴素爱民情怀。担任交警工作五年以来,被他和战友们救助的迷路老人、小孩、病倒路人近百人次;拾金不昧好人好事50余件,解答群众问询3000余人次,救助困难群众200余人次。

心中有责、无私奉献。一年来,刘涛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无私奉献,切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19”重要讲话精神的效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以辛勤的汗水和实际行动守护一方百姓出行平安。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不求轰轰烈烈,不求名噪一时,只求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让群众们高高兴兴出门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这就是我作为一名平凡交警的最大追求!”

刘涛——敬业奉献的“网红”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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